近日,廣東省物價局官網發佈消息稱,為落實今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做好“十件民生實事”,根據《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該局與省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取消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面向其他對象徵收的治安聯防費仍按《廣東省群眾治安聯防組織的規定》執行。對此,廣東一年可減輕流動人員約6億元收費(8月1日《新快報》)。
治安聯防費是一個在其他省份並不存在的收費項目。然而,就是這樣一項只面向流動人員徵收的費用,在廣東省存在了9年之久。叫停治安聯防費,對於廣東這個最大勞務輸入省而言,具有不言而喻的意義,不僅有利於消除社會對於農民工等流動人員的歧視心理,而且也能切切實實起到為流動人員減負的作用,每年節省6億元的收費無疑就是最好的證明。
治安聯防費,坦白講是個很荒誕的收費。在這個莫名其妙的收費上面,至少存在如下幾個方面的糾結:其一,誰為一個地區的治安負責?顯然是公安部門,但他們都屬國家公職人員,他們的工薪皆來自於主要由稅收組成的公共財政,如此一來,打著治安為目的的此項收費就是明顯的“重復收費”;其二,誰來聯防?顯然是群眾聯防,既然是群眾聯防,又何以由行政事業單位來收費?其三,也是此項收費在邏輯上最講不通的地方——何以只針對農民工和流動人員徵收治安聯防費,他們身上有哪些不安定因素?本地市民有沒有這些被妄加揣測上去的不安定因素?
身份上的歧視是治安聯防費的最大問題所在。治安聯防費不僅在流動人員的身上貼上了“次等”標簽,在安全意識上將他們列入到不安定因素中,更直接加重了他們在異鄉客地的生活成本。也為徵收此項收費的行政事業單位多了一個看似合理實則不合理的“亂收費”。雖然2.5元/月/人的治安聯防費不算太多,好像只具有象徵意義,但就是這個象徵意義,將農民工和普通市民象徵到了兩個階層、兩類人群之中。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也就因此而產生。
單絲不成線,孤木不成林。治安聯防費也只是各地帶有選擇性、歧視性色彩的各類收費的一種。資料顯示,全國範圍內針對農民工辦理的上崗證、就業證、計劃生育證各種證件與收費達十幾種,這直接給農民工兄弟造成了高達50余億元的負擔。而沒有這些證以及捆綁在這些證上的收費,廣大農民工既不可能真正加入地方社保的機會,其子女在異地連借讀的可能也沒有。更可怕的是,在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流動人員與普通市民都難言平等。
美國政治學家羅伯特·達爾在剛剛出版的新書《論政治平等》中說,“嚴重的不平等都來源於制度性的強加。如果某個制度公開地排斥某個群體,不平等就會大面積且持久地發生”。在筆者看來,這個荒誕的治安聯防費就是一種制度的強加,因為它的存在,導致了城市流動人員被歧視的現狀。叫停這些帶有選擇性和歧視性的收費,是促進社會更加公平、更加正義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從收費管理走向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別說這些收費與我們無關,無論你是農民工、勞務派遣人員,還是剛剛畢業的大學生,抑或是有正式工作的白領,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地遭遇一些帶有歧視性色彩的不合理收費。只有這樣的制度設定不再有選擇性和歧視性了,平安、詳和的世俗生活才可以期待。(王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