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倫理不能“私了”

時間:2012-09-04 13:52   來源:長江日報

  廣州越秀區常委方大國毆打空姐一事有了最新進展,方大國已于9月2日停職檢查,接受組織進一步處理。

  就在幾天前,廣州越秀區委宣傳部曾通報該起事件的原委,稱方大國未打空姐,且雙方達成和解。然而,這份充滿蹊蹺的對外通報,並沒有得到公眾認同,甚至有媒體拿出與越秀政府方面調查結果相反的事實版本。

  在外界全力追問的當下,對方大國作出停職待處理決定,既是對外界施壓的一種回應,也間接承認了此前內部調查存在問題。

  其實,從方大國打人事件前期處理來看,方大國、空姐、越秀區委三者的關係始終沒有理清。

  首先,姑且承認方大國與空姐之間達成了“和解”。從形式上,這是一種處理一般性民事糾紛的方式,是作為民事主體的方大國與空姐為化解矛盾而做出的努力。不過,很明顯,越秀區委在雙方的和解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是普通民事糾紛,為什麼由單位出來促成和解?這同時引出另一個必要的疑慮,在區委的介入下,雙方的和解是真和解,還是為壓力所迫?

  退一步說,即使和解出於雙方自願,也只是作為普通民事主體的方大國與他人之間的和解。作為公職人員的方大國,其行為對社會和公眾造成的影響並沒有消除,公眾有權利追問真相,相關部門有義務澄清疑雲,必要時還當予以行政追究。方大國個人與空姐和解,不代表也不能取代方大國取得公眾諒解。

  事實上,整個過程中,方大國的兩種身份始終處於混淆的狀態。與空姐的和解,卻把越秀區委連帶攪了進來;達成和解後,又想一腳踢掉公職身份,迅速把事件私人化以期大事化小。

  客觀地說,方大國事件的處理方式並不特殊,甚至可以說,它是公職人員作出不當行為後的一般性處理辦法。不久前引發熱議的,貴州正安縣交通局局長把自家新墳建在村民家門口,最後也是靠多方介入協調來平息。如此民事化帶過,忽視了公職人員的政治倫理責任乃至行政責任。

  飛機上到底發生了什麼?通報所言“衝突”是推搡還是毆打?打人者是方大國本身還是其妻?無論方大國本人最終是否受到行政處理,這些問題都需要弄清,而不是一個民事和解了事。公職人員不當行為最終要從政治與行政問責角度,給公眾一個交代。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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