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踹孕婦肚子的戾氣從何而來?

時間:2012-10-08 10:41   來源:紅網

  10月2日晚,深圳羅湖區樂安居家居商場一樓發生一起毆打孕婦並致流產的事件。當日下午,一對青年男女逛完樂安居商場後發現iPad丟了,在返回逛過的一家衛浴用品店時,與店主劉女士口角。旁人高喊店主是孕婦時,那對青年男女中的男子叫囂“孕婦怎麼了,我打的就是孕婦”,打了劉女士的頭部,而同行女子則衝過來一腳踹在劉女士的肚子上。這一腳導致懷孕兩個月的36歲的劉女士流產。警方事後控制了兩名打人者。(《南方都市報》10月4日報道)

  毫無疑問,這對涉事男女將因其違法行為,受到法律的應有制裁。深圳市羅湖區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深圳羅湖公安”10月4日發佈消息稱,兩名涉事嫌疑人已于10月3日晚被刑事拘留。這也說明,《南方都市報》報道敘述的基本情況,已得到警方的證實。

  我們必須譴責涉事者公然施暴的行為。在明知對方懷有身孕情況下,涉事男女依然選擇大打出手,不僅造成了被打的劉女士流產的嚴重後果,而且對社會風氣也有極其惡劣的影響。深圳警方及法檢兩院應當依法嚴懲涉事男女,為劉女士討回公道,履行維護公民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權利的職責,以辦案實踐捍衛法律的尊嚴。

  這樣一起事件的發生,我們不宜止于憤怒和事後譴責。我們需要從意識判斷和行為動力兩個層面探究為什麼涉事者會輕易動粗,為什麼在衝突中對孕婦施暴?

  涉事者丟失iPad等貴重財物,焦慮心情可以讓人理解。這種情況下,說一些過頭的話,也很正常。但需指出的是,從丟失財物的焦慮,到諉過、歸罪他人並展開(言語)攻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反映,後一種反映根本就是內心懦弱無能的外在表現,即當事者不敢直面並擔負丟失財物的責任,一定要設法找出一個“替罪羊”,自己再轉到“受害者”的角色,這樣才能換得其心理平衡。這起事件中,涉事男女因為不能確定丟iPad的準確時間和地點,就主觀認定逛過的商店都具有撿到iPad並藏匿的嫌疑。涉事者心知肚明,他們並沒有搜查那些商店的權利和可能,因而意識上就在尋找轉移焦慮和怨氣的出口,希望把自己丟失iPad的責任轉移出去。

  現實生活中,遇事動輒諉過、歸罪他人的做法,具有一定普遍性,也帶有很強的迷惑性,旁觀者常常因為當事者先行受到了損失(損害)而對這種做法給予容忍,很大程度上助長了當事者的囂張氣焰。因此,此類糾紛或其他事件中,當事方之外的旁觀者、事件處置者應當設法指明並糾正當事某一方或雙方諉過歸罪無辜他人的表達,敦促其回到事實判斷、依法行為的軌道上來。

  諉過、歸罪他人的目的是為了逃避自身責任,非常常見但多數人並不使用非法暴力來達成目的。此事件中,涉事者公然施暴,這種處置矛盾的邏輯和方式肯定不是偶然做出的。需要追問的是,為什麼涉事男女會對動粗沒有顧忌,為什麼會不在乎哪怕對孕婦施暴的惡劣後果?此前國內一些地方出現了對日係車的打砸現象,北京發生了高校教授因一語不合而對老人動粗的事件,非法暴力行為至今卻仍得到一些人的追捧或辯護。

  這些事情與10月2日發生在深圳的青年男女毆打孕婦一事,存在共同點:砸日係車、打老人的施暴者及其辯護者,篤信(其主觀認定的)目的正確就可以無視手段是否正當;而毆打孕婦的青年男女既然歸罪于孕婦,就打消了動粗施暴的顧忌,很難說其沒有受到為前述施暴行為辯護的一幹邏輯的影響。很顯然,如果要清算暴力崇拜、清楚社會人群行為方式中的暴力基因,就不能對所謂目的正確的施暴行為網開一面。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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