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年僅8歲的長沙小女孩在公交車上衝著一位七旬老人大吼,罵其“癡呆”,引來旁邊女乘客的不滿。小女孩被女乘客連扇幾個耳光,臉腫了好幾天。(11月27日《三湘都市報》)
仔細看完視頻之後,總覺得這是件不該發生的事情,這樣一件由普通小事引發的糾紛,怎樣成為了一個熱聞呢?
首先,衝突點在於小孩子罵了老人“癡呆”,無論是在哪種語境之下,這都是毋庸置疑的錯誤。在我們的價值觀中,年幼者必須尊重老人,而在現實中,很多孩子都做得不好,大家將這個8歲的小孩子作為這類孩子的形象代言人,而痛加責罵,並指其原因可能是因為長輩對孩子寵愛過度,而缺少教育。“大人不教育,有人幫你教育”,這是很多跟帖的內容。
應該說這種情況確實是切中了當下青少年教育問題中的一個關鍵點,但問題在於,一個8歲的娃娃,在陌生的環境中與陌生的大人產生衝突,情急之中從有限的詞彙中找出一個不合適的詞語來還嘴,究竟又有多大的錯誤,又能承擔得起多少道德退化的責任呢?
至於本應該站在中性立場上的女乘客,選擇以一頓亂巴掌來作為維護道德的勇氣,事實上更是以一種大惡來懲治小惡。如果說小女孩不知輕重的還嘴觸犯了社會和民眾的道德底線,那麼說,劈頭蓋臉一陣耳摑打比自己小得多的孩子,則是一種施暴,甚至觸犯了法律。
二者孰重孰輕,應該是有基本判斷的。孩子有不對的地方,大人可以批評她給她指出來,而將這種批評與教育擴大為觸及皮肉,則明顯的過了分。這也直接使得一個極其普通和細微的小事情最終升級成衝突。(曾穎 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