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舊區改造工作,創造性地推出“二次徵詢”制度。像長寧區延安西路1290弄、江蘇北路西塊、凱橋東塊的簽約率不斷“創新高”,原因就在來自中立“第三方”專業律師的介入,“二次徵詢”制度體現出對居民的尊重,“讓每個人都能享受到陽光下的公平公正。”
什麼是公平公正?聯繫形形色色的“房叔”“表哥”“蘿蔔招聘”事件,它是反腐的要求;聯繫“全面實現小康”的國家建設目標,它是全面解決貧困階層民生難題的努力;從制度建設來看,它是體現民眾呼聲、數代人追求的“中國夢”;如果站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角度,它又本該是對人民群眾應有的態度和關懷。
公平公正是公信力的來源,要用公平公正的方法解決民生難題。韓正同志不久前強調:“要更加注重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使所有人都能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應有利益;正確處理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的關係,統籌兼顧各方面群眾的關切。”說到底,公平公正關乎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真正做到公平公正,不能沒有群眾觀點,必須對群眾有真感情。俞正聲同志在上海工作時曾說過:“我們現在工作的同志都沒有經歷過革命戰爭戰火的考驗,對那個年代黨和人民群眾的骨肉深情沒有親身體驗;黨政機關相當一些同志缺乏基層工作的鍛鍊,不了解群眾疾苦;我們和我們周圍的許多人,生活水準有了很大提高,早已解決了溫飽問題,對一些群眾生活之艱難缺乏切膚之痛。”沒有群眾觀點,沒有切膚之痛,也就很難理解公平公正對一個普通群眾的意義。
公平公正,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也應成為我們社會的核心價值觀之一。黨的十八大提出的24字核心價值觀中,公正成為關鍵詞之一。自“公平”二字在十八大報告中高頻出現以來,維護公平正義,提倡民主、法治,正成為黨的主張、國家行動。比如,“小額訴訟費大減”,甚至10元就行,讓更多人有望通過司法這道防線,找到公平公正……在此之前,上海已努力推行“公正”這一城市精神。大到一國,小到一地,其實講公平公正,一個社會也更易於治理。國家以鐵律禁止酒駕的成功,就很好地說明瞭這一點。
群眾對公平公正的要求,只會越來越強。過去,人民群眾雖然也會在乎利益的多少,但現在這種要求上升到權利的層面,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正成為民眾普遍的自覺要求。溫家寶總理就曾說: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以公開求公正,以公正求公信。當一名領導幹部、一個政府部門公信力不夠時,無論說真話還是說假話,做好事還是做壞事,都會被認為是說假話、做壞事,但當提升了群眾的信任指數,一地的和諧指數才會上揚,而群眾的幸福指數也才會提高。
公平公正,這四個字意義不凡,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取信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