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房嫂”丈夫:房子都是我買的。1月15日,福建證監局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稱,福建“房嫂”田荔琴被舉報前已退休,因此官網上沒有她的簡歷。田荔琴的年薪不是法定公開範圍,不能對外公佈。田荔琴的丈夫笑稱所有16套房都是自己買的。(1月16日 中國廣播網)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田荔琴被舉報的16房產,據說是她的丈夫買的。真是強妻手下無弱夫,女領導的丈夫居然也相當的“有財”。據悉,田荔琴丈夫目前與人合夥辦公司,應該也屬於“先富起來”之列吧。
由於我國至今尚未實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官員往往因“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引起公眾的質疑。“房嫂”田荔琴因坐擁16套房產引發關注,事件更因當地相關部門的閃爍其詞一度撲朔迷離。現在,當事人的“官夫”終於出面回應了,一是正式證實自己家的房產確實多達16套,足以笑傲平民;二是解釋房產並非如某些公眾質疑的那樣跟女領導有關,而是正常的經商所得。
“官夫”的解釋是否屬實,還須進一步求證。不過,我還是對此有點疑問:既然房子的來路非常清楚明白,為何事件剛剛曝光時,當事人乃至當地的相關部門對此都諱莫如深,未能及時公諸於眾,等到事情持續發酵無法輕易過關,方才作出如此解釋?
即便16套房產確係女領導丈夫買的,也不一定就正常。丈夫做生意,女領導參與了嗎?即使沒有參與,她肯定也對丈夫所做的生意非常清楚,貴為副局長,她為丈夫的生意提供什麼便利或資金支援了嗎?這些,恐怕都得查上一查。
隨著打擊力度的加大和公眾監督意識的增強,現如今的腐敗行為越來越隱蔽了、越來越講究策略了。以前,官員明目張膽富自己,現在不排除有聰明的官員暗度陳倉富親人、富親戚——先保護好自己、讓家人和親戚先富起來,等條件成熟了再“分紅”。“清廉”的領導身邊卻團結著一個或一批大款親人的現象,也應該引起紀檢部門的足夠警惕。(喬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