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麻陽縣委書記辦公室遭三名公務員視頻監視半年,書記本人被拍到收受“賄款”1萬元,三人以視頻要挾書記,公安接到報警後將三人帶走。這件發生在去年10月的離奇事件,至今沒有官方的明確說法,書記胡佳武一直照常上班。
利用偷拍抓把柄來訛詐,下級“坑”上級,官場內部的這場“暗鬥”頗具戲劇色彩,但事實本身有沒有複雜到“無法交代”的地步?無論動機何在,管你是圖財、要官還是“反腐”,三人敲詐的違法事實已經很明確,按照法律程式,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目前真正的焦點在於,胡佳武到底有沒有受賄?敲詐案歸敲詐案,但既然得到了視頻這一重要線索,明顯就有調查核實的基礎和必要性。相比之下,由此牽出的腐敗嫌疑,值得予以同樣甚至更強的追查力度,即使非法取證在法律層面尚存疑問,于紀檢方面來說這就是擺在面前的線索。
然而,事情已過去三個多月,至今仍無新進展,反倒被刻意壓了下去,試圖消除影響。調查進行到哪一步,事實究竟如何?書記聲稱心理壓力大,民眾更急於知道真相。面對記者的詢問,當地公安局表示牽涉人物比較“敏感”,這是什麼話?這些年,比縣委書記級別高得多的官員也抓了不少,對社會而言,查處問題,沒什麼敏感的。
胡佳武是麻陽的一把手,在當地官場內部,也確實是“敏感”的。涉嫌敲詐的三人分別是鄉派出所所長、縣委辦工作人員和縣法院書記員,被敲詐的縣委書記是正處級幹部。對地方來講,一眾公職人員涉案,還牽連到“一把手”,可能確實不是小事。但是,在蒼蠅老虎都要打的反腐形勢下,根本上決定能否“全身而退”的只有是否廉潔這一條,而絕不是人物有多“大”。
胡佳武事後有沒有退錢,他作為書記優不優秀、口碑好不好、為人親不親和,絕不能混同他實際上有沒有受賄的問題;他報警背後有沒有“底氣”,也不是憑揣測可以下結論的。澄清有沒有腐敗,要拿有直接關聯的有力事實和證據說話,組織拍胸脯作“擔保”,既沒有法律效力,也沒有說服力。
在處理幹部腐敗問題上,慎重是必要的,但需要注意的不只是慎重,還有高效與堅守原則,既不能冤枉好人,也不可姑息養姦。理由主要不在於培養一個幹部成本高,而是尊重事實,維護法紀的嚴肅性與正義性。手握公權力,尤其要受到更加嚴格的監督,談何特殊“保護”與格外“珍惜”?
記者調查走訪中還發現,2008年曾曝出過原縣委書記吳才湖貪污受賄大案的麻陽縣,污濁的官場風氣並沒有隨著吳的落馬入刑而得到有效整頓與肅清。由此演繹的一齣出“官場現形記”,不斷顯現醜態。
受賄索賄,乃至悄然興起的監視、偷拍、敲詐等一系列另類腐敗手段的生存空間,必然與體制內人事、監督機制的漏洞有關。現在,連一個縣委書記究竟有沒有受賄,都“不願說”、“說不清”,“歪門邪道”不行,正道也看不到,還能指望什麼?(評論員 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