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食品安全:新法強調執行力

時間:2011-11-08 14:20   來源:人民網

  在印度,因食品安全不過關而導致食物中毒死亡的事件時有發生。根據印度醫療研究委員會進行的一項抽樣調查顯示,印度約有51%的抽查食品受到農藥污染,其中20%的食品有害殘留物含量嚴重超標。頻現報端的食品安全事件將矛頭指向食品安全立法的缺位。2006年,印度政府首次頒布《食品安全與標準法》,解決該國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突出矛盾。

  上述法規的頒布標誌著印度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的全面啟動。此前,印度沒有統一的食品安全法規,原有的法律法規多由相關管理部門制定並按照部門職能執行。印度先後頒布有14部涉及食品安全的法規。這些法規包括農業部的《牛奶與奶製品管理條例》、《肉製品條例》、健康與家庭福利部的《防止食品摻假法》、商業部的《出口品質控制與檢查法》等。但多數規定都是非強制性的,不具備法律效力,因此難以落到實處。

  但隨著2006年《食品安全與標準法》的生效,印度1954年《防止食品摻假法》等8部法律同時廢止,並對1992年《嬰兒奶粉替代品、奶瓶和嬰兒食品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修訂。與此同時,印度政府還成立了食品安全和標準局,負責制定科學的食品標準,並對食品生產、儲存、配送、銷售和食品進口等環節進行規範監管,以及處理其他與食品相關的突發事件等。

  今年8月5日,新版的《食品安全與標準法》正式開始實施,進一步完善了印度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新法案涵蓋了加工、未加工、轉基因食品,同時還有嬰兒食品、包裝飲用水、酒精飲料、口香糖等幾乎所有食品類別。

  為加大執法力度,印度政府還增加了用於測試食品的地方實驗室數量,並且任命了更多的食品安全官員來檢查食品品質和衛生狀況,而不僅僅只是監督摻假問題。新法案還要求食品監管部門要在確保食品銷售者的產品安全衛生後才向其發放營業執照,而那些被評定為不衛生或不健康的食品將面臨罰款。

  新法強調從源頭上加強監管,即要求農民踐行良好的農業操作規範,以防止食品加工廠的原料遭受污染,同時也要求食品加工廠以及供應商確保農產品的品質,遵守食品在加工、貯藏、供應、採購過程中的標準要求。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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