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投票權成法國大選焦點 留學生也可投票?

時間:2012-03-22 11:06   來源:中國新聞網

  外國人投票權,成為本次法國總統大選期間的又一個爭執焦點。 

  目前,在歐盟內部,各國僑民互有地區和歐盟議會投票權。非歐盟國家僑民的投票權,在不少歐洲國家(如愛爾蘭和芬蘭)也得到不同程度保障。此外,據不完全統計,智利無附加條件地給僑民任何等級(從地區到國家)的投票權,在烏拉圭住滿15年的所有僑民都享有任何等級的投票權,日本和韓國則互相承認各自僑民的地區選舉投票權。 

  但法國至今沒有給非歐盟國籍的旅法居民投票權(下稱外國人投票權)。 

  法國參議院在2011過法律,同意給非歐盟國家的僑民以市鎮議會選舉權(正式成為法律需兩院一起通過)。對這一決定,右派(含執政黨)集體反對,左派則表示支援。左派的社會黨提出,此類外國人合法居住5後應獲得地區選舉投票權,而歐洲生態-綠黨則進一步建議說,他們合法居住5後,可以獲得所有選舉的投票權。 

  按照這個建議,在法國居住滿5的中國留學生也可以投票選法國總統。 

  從理念上來說,反對方認為,投票權是公民身份的特有標誌,而公民身份和國籍不可分離,移民可以申請入法國籍從而享有投票權。 

  支援者則認為,給外國人選舉權是“為了共同生活而分享社會和民主制度”。歐洲生態-綠黨負責人杜弗洛曾對我說:一個旅居海外20法國公民從未在本土納稅,可以選總統,而一個中國人旅居法國20交稅20卻不能選,這公平嗎? 

  根據歐盟條約,法國現行選舉制度承認歐盟國家僑民的地區選舉權,因此,一個在法國只生活一年的西班牙人可以投票選市長。但他的阿爾及利亞鄰居即使在法國生活20也無法享有同樣的權利。 

  因此,拋開選總統不提,就地區選舉而言,現行選舉制度顯然既不公平,也沒有體現民主精神。民主制度要根據現實情況不斷發展,在全球化背景下,人口流動規模越來越龐大,更多人長期居住在外國,如何保證他們的公民權利,是民主制度的新課題。單純以國籍來確定選舉權,在實踐中早就被很多國家突破。 

  不過,這個爭議在法國的關鍵,是反映了法國社會自身的現實問題。 

  法國是民主國家,有天主教傳統,而其移民大部分是法國以前在北非殖民地的穆斯林,人數巨大(佔總人口近8%),且母國長期處於非民主狀態。所以,法國保守力量對兩者宗教和文化的衝突有很深憂慮。法國總統薩科齊曾說,他不反對這種新公民權利,但認為時機未到。他擔心,一旦落實外國人地區選舉權,地方政府就會討論是否要特設女性游泳池和學校清真食堂等。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移民融入居住國的關鍵,是被社會平等對待和“融入認同”,只有當移民確實感覺到“被當成自己人”時,移民以地區和宗教組成社團來自我保護的“社團主義”現象才會自然消亡。而給移民以選舉權,是一個強烈的“認同”標誌。社會黨總統候選人奧朗德就說:那些出生在法國的移民後代是法國公民,可以選市長,而他們的父母卻不行,這種情況下,給外國人投票權,能讓他們的孩子感受到(國家)對他們父母的“融入認同”。 

  由此而見,在法國,是否給外國人投票權的爭論事實上是關於時機的爭論:右派希望等他們真正“融入”後再給,左派則覺得投票權本身將促進“融入”。 

  當然,這裡還需要補充雙方在公開立場背後一些無法說出口的原因。 

  一些反對者內心覺得外國人因為宗教不同,素養比不上法國白種人,認為他們是來法國享受福利的,擔心一旦授予他們投票權,會搞垮法國,甚至把法國“伊斯蘭化”。但是這些反對理由基於“政治正確”的潛規則,無法公開說出來。不少法國人曾私下告訴我,他們其實並不介意給中國人投票權,但對另一些外國人則比較擔憂。 

  而支援者說不出口的動機之一,則是爭取選票——外國移民大多已經成為法國公民的親戚,承諾給他們投票權,等於討好他們那些已入法國籍的親戚(他們一般更支援左派),為將來增加“票源”。(陶赟)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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