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報》10日刊文說,鼓弄十多年的伊核問題似乎在突然間出現了可能得以消解的轉機。雖然通過土耳其總理埃爾多安傳遞給哈梅內伊的奧巴馬口信,口信中所釋出的“美國將接受德黑蘭繼續發展民用核計劃”之超越往昔認知的立場,給日益激蕩的中東態勢起到降溫作用。
雖然奧巴馬的口信以“伊朗作出不研製核武器的承諾”來作為可能推展的美伊談判的前提,也就是確保伊朗不能擁有核武器。與此同時,在新一輪伊核問題談判的舉辦地出現爭議的情境下,伊朗卻也不甘寂寞地釋出驚人消息。伊朗議員穆加達姆日前表示:“伊朗已經掌握製造核武器的知識和技術,能夠‘輕而易舉地’生產製造原子彈所必需的高濃縮鈾。”雖然其隨後又做出“伊朗政府不會走這條道路”之自我轉圜式表達。對於這種美部分鬆動而伊愈發強勢的迥異表現,人們究竟如何解讀呢?
毫無疑問,即將舉行的新一輪談判還是會像過去一樣極其艱難。媒體釋出資訊,西方國家將伊朗關閉庫姆附近的核設施以及將其所有濃縮液轉移出伊朗國外來作為談判取得成果的基本條件,而這顯然是伊朗不可能接受的嚴苛制約。由此也就構成了這樣一個實質性問題,即本次伊核問題談判,還是會因為美伊雙方分歧嚴重而再度以不歡而散來收場嗎?
就伊朗方面而言,它的“核期待”顯然不能被定性為無理取鬧。不是嗎,作為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成員國,並且還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伊朗就完全擁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如果僅僅因為伊朗曾被美國定性為“邪惡軸心”而被整個國際社會排斥在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之外,則不僅有失公平,而且更會因為“防核擴散”體制的雙重標準而從根本上動搖聯合國維護世界和平的基礎。事實上,奧巴馬口信中所給出的允許伊朗利用民用核能的主旨轉向,已然凸顯了美國對伊朗“政教合一”政權的允許和接受。
同樣,對美國方面來說,不能允許伊朗擁有核武器是其必須堅守的“紅線”。伊朗一方面表示自己擁有了研製核武器的能力,而另一方面卻又作出對研製核武器的抵制姿態,從而也就給整個國際社會的應對能力提出了必須認真承受的意向性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