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校老師不能兼職
最近,日本有媒體報道稱各種調查都顯示目前存在著家長的收入越高、孩子的學習也就越好的現象。對於這種貧富差距導致學習差距的議論,和氣正典分析認為收入高的家長一般比較重視教育,能夠為孩子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以及學習氛圍。但在日本,經濟條件差的家長其實只要在思想上足夠重視,也完全能讓自己的孩子學有所成。日本的小學和初中本來就不收取任何學費和書本費,對於家庭困難的學生還有各種資助制度補貼他們的學習用品費、午餐費、校服費乃至體育用品費和郊遊費等等。在品川區,有大約25%的小學生和30%的初中生享受著政府提供的各種助學補貼。這些補貼制度完全可以避免窮人家的孩子上不起學的問題,而由於所有公立小學和初中的教學品質都相差不多,也不會出現窮人家的孩子只能上差學校的問題。
至於有不少日本家長把孩子送到社會上的各種補習班(日語中叫“塾”)的情況,和氣正典稱,作為教育行政方並不樂見這一現象,而是希望學校的課堂就能完成所有知識的教育工作。但是補習班的盛行與現行的大學錄取制度密切相關,教育行政方並不能干涉那些經濟上有能力的家長把孩子送到補習班從而增加他們考上重點高中和名牌大學的可能性的做法。不過,日本要求公立中小學的老師在課上課下都要一視同仁地認真對待所有學生,嚴禁為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或者是到社會上的補習班去兼職。一旦發現這些現象,輕則警告處分,重則開除。和氣正典特地拿出一本厚厚的《教育六法》,介紹了其中《地方公務員法》的第35條“專心於本職工作的義務”以及第38條“有關從事營利活動的限制”。此外,如果公立學校的老師接受某個學生家長的禮品或金錢併為該學生提供某種特殊的便利,那就構成受賄罪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太田元向記者解釋說,所有公立中小學的老師都必須時刻意識到自己的身份是靠國民繳納的稅金養活、需要為國民服務的公務員。(記者 嚴聖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