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8日炮製一份報告,稱“華為和中興兩家中國通訊公司威脅美國國家安全”,並建議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阻止華為和中興在美收購及合併活動”。這是近來美國針對華企實施投資和貿易保護主義眾多案例中的最新一例,“美國國家安全原因”成為美國排斥華企競爭的利器。
美國國會報告強詞奪理
這份長達52頁的報告是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經過所謂“11個月的調查”後得出的結論。儘管報告通篇未能提出令人信服的證據,但仍堅持認為華為和中興公司在美國拓展業務過程中可能涉及竊取資訊、監聽等“秘密間諜活動”,“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直接威脅”。
一向秉承“除非你能證明我有罪,否則我即無罪”司法精神的美國,在中興和華為案例中卻反其道而行之,情報委員會的報告沒有提出任何實質性證據證明華為和中興兩家公司“威脅美國國家安全”,只是似是而非地指稱美國一些公司在使用華為或中興生產的通訊產品後“有一些奇怪或令人警惕的現象”,但同樣沒有提供包括公司名稱在內的任何細節。與此同時,報告卻指責華為和中興在調查中“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消解委員會關於國家安全問題的擔憂”。
報告還在最後提出5項建議,包括提醒美國政府對“中國電信產業滲透美國”保持警惕;建議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禁止華為和中興在美收購和合併;通過立法程式擴大外國投資委員會的範圍;美國政府和政府合約承包商,特別是涉及敏感業務者,應該排除使用華為和中興通訊的設備及零件;美國國會和政府部門展開“中國電信企業不公平貿易實踐”的調查,尤其是調查中國政府對電信企業的資金支援等。
儘管情報委員會的報告不具法律效力,但該委員會將把調查結果提交給美國司法部和國土安全部,美國政府相關部門應國會的要求,可能據此採取一些“防範措施”。這將對兩家中國企業在美業務產生重大打擊。與此同時,美國國會大張旗鼓地宣揚這一欲加之罪,影響不僅僅限于這兩家公司,而是給所有在美或希望在美拓展業務的中國公司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