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總統普京日前簽署了一項法案,宣佈組建隸屬於中央銀行(俄羅斯銀行)的統一大金融市場監管機構。根據法案,中央銀行將取代聯邦金融市場局對證券商、保險公司、小金融組織、交易所投資和養老基金等所有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實行全權統一監管。
俄羅斯官方機構指出,建立統一大金融市場監管機構,目的在於提高金融市場運作的穩定性和監督效率,消除各類聯邦法律機構職能重復、政出多門的現象。根據法案,由於央行職權的擴大,相應提高國家銀行委員會的地位,將其更名為國家金融委員會,並撤銷了之前的聯邦金融市場局。至此,俄建立新的聯邦金融管理體制的法律程式基本完成。
上述法案的實施標誌著俄羅斯金融監管體制的重大變革,原來的多家管理機構並存的模式宣告終結,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綜合的大金融監管模式。這項改革確立了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上的權威地位,從而將金融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執行兩項職能同時歸屬於一個機構,這在很大程度上確保了金融政策的統一性和連貫性,便於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也增強了防範危機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經濟轉軌以來,俄羅斯的金融監管體制從無到有,幾經調整,目前大體實行的是分業、多頭管理模式,即中央銀行主要負責監管信貸市場,金融市場局主要負責監管資本市場,財政部同時也承擔部分金融監管職責,難以形成統一的金融政策。在這種體制下,央行和財政部的關係頗為微妙,表面上兩個機構各自獨立,但實際上央行多受制于財政部,容易引發矛盾,對國家利益不利。這種關係實際上還帶有計劃經濟時代“財政銀行”的痕跡,顯然不適應當前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
從世界範圍來看,各國金融監管體制千差萬別,但隨著金融市場混業經營的發展方向日益明朗化,分業管理、多頭管理的模式逐漸難以適應市場要求,建立統一的大金融監管模式得到了越來越多國家的認可。儘管對監管主體的選擇,各國的做法不盡相同,從理論上講,由獨立的第三方來行使金融市場的監管權似乎更為合理。
俄羅斯改革現有體制,實行大金融監管模式消除了部門利益之爭,有利於金融政策的制定、協調和執行,也有利於加強對金融市場的監管。長久以來,俄羅斯金融資源佈局畸形,超過80%的金融資源集中于莫斯科和聖彼得堡兩大城市,其他地區很難得到國家的金融支援。擺脫行政束縛之後,俄羅斯央行將有條件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合理調配金融資源,最終惠及各地實體經濟。
[責任編輯:顧文婧]
The requested resource has been assigned a new permanent U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