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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當局的“外交”呆賬該由誰來買單?

2007年09月03日 10:23: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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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陳水扁出訪中美洲被批“凱子外交”之後,“立法院”預算中心赫然發現,近幾年來與臺灣“斷交”的國家積欠呆帳已經多達三十余億元。臺灣《中央日報》網路版今天刊登社評指出,臺灣的“外交部”雖然強調,會循法律途徑追償,不會讓呆帳惡化,但衡諸經驗,幾乎可以篤定,這些貸款絕對要不回來。 

  社評說,臺“立法院”預算中心根據二零零五年“國合會”決算書及相關資料統計,塞內加爾、格瑞那達、多明尼加、諾魯共和國、馬其頓共和國、尼日共和國等“斷交國”積欠臺灣的貸款及呆帳,保守粗估至少一億多美元,約新台幣卅三億元。如果再加上這兩年“斷交”的查德和哥斯大黎加,呆帳金額至少四十億元。

  臺“外交部”每年以公開預算和機密預算方式,編列數目不小的援外經費。對“邦交國”的經援多數編列在公開預算中,而不公開的主要以“國際事務活動”及“對外貸款利息差額補貼”等項目編列。以目前“立法院”待審的二零零八年度總預算為例,“鞏固邦誼”費用就編列四十余億元,並增列了八億八千多萬元的“援助友邦經費”。 

  社評指出,持平而論,為了鞏固“邦誼”,援外當然無可厚非,同時為善盡已開發“國家”對國際社會的義務,即使偶爾吃虧也不應太過苛責。問題是,臺灣的援外幾乎都是在做虧本生意,甚至還血本無歸。這些年來,臺灣對“邦交國”幾乎有求必應,對於人口只有幾萬的小國,貸款或援助動輒以百萬、千萬美元計,而即使“斷交”中止援建項目,追討借款,也從來就沒有把錢追回來過!換言之,沒有“斷交”之前,臺灣不斷提供金援,貸款利息還要我們貼補;而“斷交”之後,利息貼補雖然中止,可是貸款卻變成呆帳,反正不管怎樣,只要臺灣貸款,就註定是有去無回。

  社評又指出,令人痛心的是,臺灣對許多“邦交國”的貸款,往往並沒有使當地國人民受惠,而是進了執政者的荷包!這些政客看準臺灣為了拚“外交”,不顧一切代價,所以動輒就要上百萬美元,如果臺灣不給,便放出考慮與中國大陸建交的風聲,臺灣就捧上大筆鈔票,而這些政客還嫌“給得太少”。另一方面,許多“邦交國”經常借斷交要脅,我們也只好任其予取予求。例如巴拉圭從臺灣獲得四億美元的貸款,約佔該國外債十八%,由於無力償債,二OO四年臺灣已經寬限一年;今年臺灣與哥斯大黎加“斷交”後,為了避免骨牌效應,目前原則已同意減免貸款餘額;同時今後對“邦交國”的貸款最長期限也延長至三十年。 

  可以想見,要是把所有這些的援外損失合計起來,臺灣的“外交”呆帳絕對不只百億。縱然臺灣與“友邦”的貸款合約,都是透過商業銀行或國際合作發展基金,簽有商業貸款契約,如果違約不償還貸款,可以循法律途徑追償。可是這些年來,我們成功追回貸款的案例究竟有幾個?就算我們勝訴了難道就能要得到錢嗎?

  陳水扁當年擔任“立委”時,曾經痛批國民黨當局搞“凱子外交”,還用“肉包子打狗”來形容;並且聲稱“凱子是得不到女朋友真心的,被榨幹了,利用完了,總是會被甩掉”。可是,他執政之後,撒錢的手筆比起國民黨有過之而無不及,“外交”卻每況愈下,花了錢不只沒有效益,更失去尊嚴,甚至被人當成“專程送錢來”的“戰友”,試想,如此行徑還不應該撻伐嗎? 

 

 

[責任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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