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日前刊登社論說,陳水扁及民進黨的“公投綁大選”,已經惡化變質為“公投亂大選”,“公投毀大選”;此一觀點已漸成為社會共識。
事態至此,陳水扁及民進黨的“公投”,非但已失正當性,且已變質為“亂大選/毀大選”的民主“憲政”之“公敵”。為了反對陳水扁及民進黨“公投毀大選”,社會上“拒領公投票”的呼聲已處處可聞。
社論認為,臺灣人或皆同意“討黨產/討國產”及“入聯/返聯”的政治訴求,但不能同意陳水扁及民進黨將“公投”操弄到如今這種無法無天的地步。“公投”原是“提升國家治理”的憲政公器,如今卻淪為陳水扁及民進黨“摧毀國家治理”的民粹兇器。陳水扁及民進黨操弄下的“公投”已經變質,已失正當性,所以社會上才會出現“拒領公投票”的呼聲。
多數臺人必不贊同無法無天的“操弄公投”,必不贊同“變質的公投”!
社論指出,“公投”已經變質體現在一下幾方面:
一、薄瑞光指出,“入聯公投”已經變質為陳水扁欲綁架新“總統”及挾持選後政局的“公投”。因此,這波“公投”儼然已成為對陳水扁的“信任投票”。凡不願見陳水扁繼續綁架挾持臺灣政局者,就應反對“公投”。即使淺綠選民,若欲使民進黨擺脫陳水扁的挾持綁架,亦應反對“公投”,這是降低陳水扁聲勢的有力手段。
二、陳水扁及民進黨操弄“公投”的手段,“違憲”違法、違理背情,已至罄竹難書的地步。陳水扁公開宣稱“公投綁大選,就是民進黨要贏得選舉的主要手法”,接下來,民進黨即盜用公帑推動,綁架行庫挹注,更挾持“中選會”幹盡一切“違憲”違法、無品無恥的下流下賤勾當;臺人倘若對民主“憲政”及文明廉恥尚有一念顧惜,豈能贊同這些民主盜匪、“憲政”蟊賊所操弄的“變質公投”?
三、如謝長廷所說,“公投”會有“後遺症”。後遺症之一,是選後必將引爆民進黨內“深綠/改革”、“挺扁/反扁”的慘烈鬥爭;後遺症之二,是臺灣與美國之間信任及友誼的傷口,需要彌合。對於“後遺症”的最佳治療,就是事先防範,不使它發生“後遺症”。只要反對“公投”,就能使“深綠/改革”、“挺扁/反扁”的勝負早日揭曉,將陳水扁制伏在“公投”之下,即可趁勢早日擺脫陳水扁的挾持綁架,也就不會有後遺症。至於臺灣與美國之間信任,也只要使陳水扁的“公投”失敗, 後遺症亦可望減輕至最低程度。
明年一月及三月兩次“公投”,其實已非“討黨產/討國產”或“入聯/返聯”的“公投”,而是要不要容許如此“無法無天”的“公投”,也是要不要維護臺灣與美國間信任關係的“公投”,也是要不要政局繼續被陳水扁挾持綁架的“公投”,更是要不要繼續信任陳水扁的“信任案公投”!
社論認為,臺人應當抵制這場陳水扁操弄的“變質的公投”。該報曾經主張:不妨兩張都不領,絕對不可領兩張。但若聽任“四種流程”在投開票所並行,這無異提供了製造混亂的條件。為正本清源,全面拒領“公投”票,才是最佳對策,亦已是唯一對策。
物極必反。陳水扁及民進黨將“公投”操弄到如此無法無天的地步,終使臺人強烈感知“公投”已經走調、變質。對於走調的“公投”,不可支援;對於變質的“公投”,拒領“公投”票!
這是一場“挺陳水扁vs.反陳水扁”的“公投”,一場“挺憲政民主vs.反憲政民主”的“公投”,一場“守法畏天vs.無法無天”的“公投”。決戰點在“三二二”的“總統”大選,序幕戰則是“一一二”的“立委”選舉。
社論最後說,拒領“公投”票,只要使陳水扁在綁“立委”選舉的“公投”失敗,經此“演習”,其綁“總統”大選的“公投”亦無得逞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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