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前,臺當局調降遺產稅率、468減稅補助方案、營所稅及綜所稅配套爭議等,已使得稅改議題熱鬧滾滾;農曆年後,臺灣“行政院長”張俊雄更預先宣告要正式推出“所得稅改革方案”。隨著“總統大選”決戰日的腳步逼近,兩黨“總統”候選人競相減稅,甚至宣告“任內絕不加稅”;身為看守“內閣”的“行政院”,不但不避選舉利多、“瓜田李下”之嫌,更一意主導稅改動向。各方加碼減稅討好選民,請客誰來埋單?紅包由誰支付?似乎無人關心。但造成的財政大窟窿,實已隱藏極大危機。
臺灣促產條例2009年底落幕,無論是執政團隊或朝野兩黨“總統”候選人,均認為是推動稅改的難得時機。“財政部”寄望促產條例完全落幕,在稅收中立性下,以所回收約1,400億元做為減稅籌碼,包括取消保留盈餘加徵10%營所稅,調降營所稅或綜所稅率,提高薪資、殘障、教育等特別扣除額。然而馬英九政見主張保留部分功能別租稅獎勵,謝長廷則保留部分產業別租稅獎勵,以致可供減稅籌碼不同,稅改內容自有差異。問題是,即使各方均能在稅收中立下推動稅改,然在時間過程上仍對財政造成衝擊:減稅具有立即性,馬上造成稅收減少;然而促產條例縱使落幕,投資信賴保護仍將使企業減稅利益持續多年,必然造成稅收短徵。
其實,更大的問題在於稅收能否真正中立?財政部方案主張促產條例租稅減免全面落幕,以所增加的稅收用來全額降稅;在此同時,“行政院”高層又一再表示未來臺當局將採取直接補助作法,協助功能別與產業別發展。若政策工具是將稅式支出改成實際支出,朝三暮四成為朝四暮三,則從財政余絀及收支方程式看,哪來財源大幅減稅?只會徒增財政赤字,陷財政于惡化深淵。
“總統大選”日近,加碼減稅,臺灣行政與“立法”部門亦不遑多讓。例如薪資及殘障特別扣除額,財政部原擬分別由現行的7.8萬與7.7萬元提高至9萬元,馬政見中則加碼至10萬元;臺灣財政部不但跟進,並將標準扣除額提高三成,其中夫妻扣除額則由現行9.2萬元提高至12萬元。又如遺產稅,謝政見是主張稅率調降至10%,馬陣營原本主張成立稅制改革委員會來通盤推動改革,後又將免稅額及扣除額由目前的1,300萬元提高至2,600萬元,謝政見隨後也跟進,並加碼至3,000萬元;“行政院”至今雖主張遺產稅率由50%降至40%,未來動向及法案送“立法院”審議是否面臨加碼命運,前途實在悲觀。此外,無論是綜所稅或營所稅率,在工商團體壓力下,也成了各方競逐減稅的戰場。局部減稅部分選民或能獲利,然整體財政惡化則將使全民受損。
其實,在評估實施“負”所得稅制之前,更迫切的工作,則是對“正”所得稅制進行改革,該課的稅就要課,例如證券及土地交易所得恢復課稅。針對M型社會所產生財富分配不均現象,更應從教育、社會、經濟、兩岸等政策提出更大格局的改革政見。
扁當局上臺之初,召開經發會、成立財政改革委員會,一再宣示2010年達到財政平衡,然而債務仍不斷累積,似乎只是一句空話。此次“總統”選舉藍綠兩陣營亦宣告2013年左右達到財政平衡,恐怕更是鏡花水月、海市蜃樓!債留子孫,公平正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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