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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貪腐借公營事業還魂 當局需慎思

2008年03月11日 11:24: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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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總統大選”已進入決戰時刻,然而,媒體與“立法院”競相抖出執政黨許多不為人知的“黑箱”公共政策,包括以當局的公共財政成立軍火販賣的鐽震公司,都市更新公司與臺灣國際公司等,引發許多爭議。

     臺灣《中國時報》有文分析,雖然“國防部”、“經濟部”、“交通部”等主導成立這些所謂民營公司,當局出資的比例也許是低於五十%,以出資比例而言,法律上這些投資性公司並非是公營事業,但是,當局是這些公司的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相對於其他的投資者,當局是地地道道大老闆,也是金主,這幾乎是公營事業的還魂,假如媒體爆料的這些訊息是正確的,那麼“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就是公營事業還魂丹的提煉者。

     早期臺灣的公營事業有“黨國”(party-state)的色彩,臺灣以及多數開發中國家普遍發展公營事業,都有發展經濟學上的理論根據與快速工業化的實際需要,過去臺灣的公營事業都是臺灣經濟發展的火車頭,以母雞帶小雞的精神,默默為臺灣經濟發展與工業化扮演領銜的重要角色。二○○○年後,臺灣的每人平均所得已邁入一萬三千美元水準。

     文章指出,事實上,當前無論是鐽震、都市更新公司、臺灣國際公司,都是打著民營公司的假招牌,行公營事業的還魂策略。這些正準備成立的公司無論資金來源、公司組織與經營管理階層的結構安排、投資管道、投資標的等等,在在都顯示此地無銀三百兩,根本無法說服社會大眾,讓人不得不狐疑,這些詭異動作是否執政者狡兔有三窟。

  民進黨在野時期的理想之一就是努力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或是公司化,以增進臺灣資源之有效利用;執政後的民進黨也不遺餘力地落實民營化政策,例如:“中鋼”、臺汽、省屬三商行、華航、“中華電信”等,可謂成績斐然。然而,物換星移,執政當局在面臨可能的二次政黨輪替後,這些推動民營化的理想通通拋棄了,而且又悄悄的另成立數個當局主導型的投資事業公司,簡直是公營事業的還魂。
 
     文章最後表明,公營事業或是當局投資型的公司,無論有多麼神通,都有許多行政與“立法”監督不到的“代理成本”,無論是鐽震案、都市更新公司、臺灣國際投資公司等,未來必然是臺汽、“中船”、臺鐵、臺肥的翻版。這些“新型的公營事業”,必然掉進“公共財悲劇”的陷阱,即成本由當局與社會大眾共同負擔,利益卻是少數人分享的鐵律,期許主政者三思而後行。(廖坤榮)

 

 

 

[責任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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