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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厘清“黑錢”來源前 不宜草率推動銀行整並

2008年08月19日 09:13: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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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謊言背後通常還有謊言 洗錢背後通常另有犯罪。 
 

  扁在上任之初主動把薪水減半,想借此凸顯自己的清廉,沒想到一家人卻在八年內累積數以億計的財富。這回要不是瑞士聯邦檢察署的信函曝光,扁不知道還要扯多少謊言。要知道在召開記者會公開認錯的前一天,他才透過律師公開宣誓,他與家人從未透過媳婦黃睿靚或黃家人賬戶匯錢到海外,他與吳淑珍的財產皆已信託,且向“監察院”申報,沒想二十四小時後全面翻盤。究竟要民眾相信他那一次說的是真話?

  只能說:一位誠信與人格徹底破產的人,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而此刻最令民眾關心的還是,這背後是不是涉及二次金改的不當交易。

  臺灣《中國時報》社論指出,扁執政八年期間,二次金改引發金控財團爭相進貢的黑金傳聞不斷,如今扁家海外賬戶突然有高達新台幣近十億的資金,不論這些錢是否扁家從二次金改撈到的油水,但背後絕對有金融單位做匯款掩護。檢調單位應查清楚,給社會一個交代。

  由於扁並未將實情全盤托出,留下許多疑點,且檢調迄今未能查出扁家有任何大額匯款紀錄,不排除是透過人頭或是有銀行包庇。究竟這些錢是否真是選舉剩餘款,或與二次金改龐大的“暗盤”有關,在新當局推動第三次金改之前,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扁所發表的聲明指出,在海外賬戶金額只有新台幣六億多元,但“立委”洪秀柱取得瑞士聯邦檢察署數據顯示總額近十億。不論是六億或十億,都不是小數目。這些鉅款來源可能與“公務機要費”、“金援弊案”有關,甚至也更可能是二次金改期間,許多大財團向官邸的進貢。二次金改因錯誤的“限時限量”政策,加上許多家族企業掌控的金控公司毫無公司治理,讓公股掌控的金融資產轉眼淪為家族掌控的私產,而巧得是這些得利的金控家族都是勤於進出官邸且積極經營扁家關係者。這些企業財團挖空心思巴結討好扁家,進貢私房菜或各地珍奇只能算是“入場券”,依商場行情,背後動輒數億元的“經濟租回扣”才是合理的價碼。

  二次金改期間,包括公股金控華南金、擁有百年曆史的彰銀、資本額上千億的開發金,其餘還有“國票”、臺開等案例。究竟扁家從二次金改中撈到多少油水,一直是外界最好奇的。這些油水如果只是數千萬元,一位理財專員就可以料理;如果金額高達數億元,那可能就得靠專屬的銀行來“洗”了。

  社論說,以往許多傳聞因為查無實據,老百姓莫可奈何。如今東窗事發,扁被迫承認把鉅款匯往境外。然而,扁家究竟透過那些銀行把鉅款匯出去,實際匯出多少錢,這些資金來源與當初二次金改得利的家族金控之間有何關聯,這些銀行為何要包庇扁家洗錢?面對外界的質疑,“金管會”絕不能視若無睹,無動於衷。懲處那些未依法通報的銀行職員,這只是最基本的;“金管會”更進一步應調查,這些銀行高層與扁家背後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勾當。

  銀行在“洗錢防制法”中扮演關鍵角色,如果銀行睜一眼閉一眼,無異是縱容洗錢的猖獗。例如發生在2003年十月轟動一時的理律員工監守自盜案,劉偉傑涉嫌匯出鉅款三十億元,迄今逍遙法外。當時劉偉傑透過往來的某家銀行匯出鉅款,理律事務所對於該行未做好把關讓鉅款輕易匯出非常不諒解,因此向其提出告訴,這項官司迄今仍在進行中。

  社論認為,這次扁家洗錢事跡敗露,“金管會”責無旁貸應督促各銀行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詳查扁家的資金匯款紀錄,“檢查局”更應放手去查。無論如何,扁家的誠信與人格已徹底破產,扁所說的一切,再也無法取信於人。事情演變至此,“金管會”如果還是坐視不管,只是被動地配合檢調,那就是失職。

  社論最後表示,“金管會主委”陳樹上任後表示要推動第三次金改,加速島內銀行的整並。如今扁家爆發涉及十億元的洗錢國際醜聞,“金管會”在推動第三次金改前,絕對有責任把這十億“黑錢”與二次金改得利金控家族之間的關連加以厘清,如此才能重建社會大眾對政府的信心。在厘清真相之前,我們絕不贊成草率推動銀行整並。

[責任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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