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遭法官當庭收押,所涉的罪名一罪比一罪重。根據臺灣相關法令的規定,隱匿公文罪約是2年的罪刑,而泄密罪則是3年以上的刑度,至於圖利重罪則是依貪污治罪條例,刑度是5年以上,且一旦定讞,已經退休還領了退休金的葉盛茂,除了要背負貪污圖利罪名外,還得把過去及現在領的退休金一次退回,可說是損失慘重!
反觀葉被起訴到當庭收押,也實在很戲劇性,檢方先以隱匿公文罪起訴葉盛茂,也讓葉與以證人身份的陳水扁當庭對質,有趣的是,兩人對於對質的消息完全不對外透露,接著檢方在上週五以追加起訴的方式,將葉依泄密罪追加起訴,接著,法院昨日審理後,法官即以有串證之虞,當庭將葉收押。
中評社文章質疑,法官究竟是在考驗葉盛茂的能耐?還是挑動葉與陳水扁的心結?入了牢的葉盛茂仍決定保扁?還是全盤托出,棄扁保己?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庭訊中,當場要求法官不要讓他在本週三和陳水扁對質,葉盛茂到底在怕什麼?
從葉在9月2日親自召開記者會,坦承確曾將兩次情資給了扁,當時,葉還強調“誠實是最好的政策”,然而葉為了脫罪,卻違反自己所強調的“誠實”,在對到底是公文?還是情資?反反覆覆。反而是扁堅持“沒有什麼公文不公文的”,也就是定位為情資,葉的反覆,也透露出急著幫自己脫罪的意圖。
或許葉涉案太深,了解扁太多,讓他在衡量與扁的關係,及算計自己的官司時,出現立場反覆的態度,或許連他都沒有想到,法官不吃他這一套,讓他提前入監吃牢飯。最諷刺的是,法官還以質疑他的“誠實”,做為收押他的動機。
仔細觀察葉盛茂的說法,已經開始呼應陳水扁日前所說,“只有情資,沒有什麼公文不公文”。可以理解的是,一旦葉盛茂坦承有將公文轉交給陳水扁,不但扁會被拖下水,自己恐怕也逃不掉。因此,葉盛茂為了自保,改口強調沒有轉交公文,也順帶協助陳水扁全身而退。扁當時的說法,等於是和葉盛茂公開串供。
中評社另刊文分析指出,以往不告不理的法院,罕見的“多管閒事”,法官大動作當庭收押葉盛茂,還當庭告知葉盛茂觸犯多項罪名。可以看得出來,對於檢方只以隱匿公文和泄密罪起訴,卻放過可以判處重刑的圖利罪,法官以行動對檢方近乎“放水”舉動表達不滿。
而外界不解的是,如果葉盛茂真的沒有說謊,為何害怕和陳水扁對質。事實上,“立法院”昨天的質詢當中,“國安局”的說法,似乎透露出一些端倪。在“立委”林鬱方的追問下,“國安局長”蔡朝明坦承,各情治單位都會把蒐集而來的情資上報,由“國安局”匯總,送交“總統”參閱。
因此,葉盛茂昨天突然改口,除了要自保,希望減輕刑責之外,也有可能是陳水扁掌握到他的把柄,甚至是過去多次吃案的紀錄,被扁拿來要脅,讓葉盛茂不得不配合陳水扁的說辭,擔心一旦把扁脫下水,會讓自己陷入險境。從陳水扁援引大水庫理論,被特偵組約談的民進黨黨政要員紛紛配合來看,這項推論並非空穴來風。
中評社文章認為,葉盛茂應該自知,法官之所以收押禁見,就是希望他說實話,避免和陳水扁串供,或是受到不必要的壓力。臺北地院本週三將二度安排陳水扁和葉盛茂進行關鍵對質,此時,可以預見的是,到底要不要說實話,葉盛茂勢必陷入天人交戰。
一旦葉盛茂在對質當中決定吐實,面對犯行比葉盛茂還嚴重好幾倍的陳水扁,法官焉有不收押之理;而如果葉盛茂和陳水扁還是否認到底,在法官心證已經形成的情況下,說謊的葉盛茂已經先被收押,謊話連篇的陳水扁,如果還能自由走出法庭,如何讓社會心服口服。
扁家弊案“司法”偵辦至今,荒謬劇情不斷出現,明明是扁家搞錢,結果帳房被押;明明是扁家洗錢,結果人頭收押;明明是扁家A錢,結果辦公室主任羈押,至今扁家人依然逍遙法外。
從法官審判葉盛茂案所展現的氣魄看來,或許全案有峰迴路轉,讓所有人跌破眼鏡的轉折出現。本週三陳水扁和葉盛茂對質之後,陳水扁還能不能全身而退,外界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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