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日昨召開“發展策略共識會議”,會後發表聲明,其中一點提到:對於臺灣司法機關“辦綠不辦藍”的作法,民進黨應有效反擊,並強力護衛島內的司法公平正義。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臺灣的司法到底有沒有“藍、綠”?這其實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文章摘錄如下,
民進黨在野的時候,經常批評島內司法機關辦案受到政治力量的干預,相信民進黨應有切膚之痛。然而,民進黨執政8年,臺灣地區推動了什麼司法改革?沒有。不僅是沒有,某些司法主管部門的當權者還成了掩護陳水扁貪腐的工具,島內媒體報道甚至有法官為陳水扁獻策,將公務機要費核判為“機密”,藉以阻撓調查之進行。
民進黨等到下野了才又想到司法的問題,是不是罪有應得呢?
司法有沒有“辦藍不辦綠”?民進黨如果只拿一些被偵查或起訴的民進黨重要人物當做指控的證據,豈不代表民進黨眼中就只有這些人才算人,其他老百姓根本不算數。
假設司法真有藍綠,但如果沒有證據或事實,也無法發揮作用。話說得白一點,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檢察官敲門,民進黨人只要清白,司法即使有顏色又能如何。
民進黨可別忘了,檢察總長陳聰明還是陳水扁任臺灣地區領導人時任命的呢!民進黨質疑司法“辦藍不辦綠”,泛藍群眾還質疑檢察官對陳水扁偵辦不力,對黃芳彥放水呢!
島內司法有沒有“藍、綠”?問題不在於答案,而在於問題本身。當民進黨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就表示它已戴上了有色眼鏡,也代表了心中已有了偏見。這種情形之下,島內朝野及社會根本不會有對話,只是再度把司法捲入政治鬥爭而已。
奉勸民進黨一句話,追求司法公平正義,絕不是從司法藍綠開始,而是督促與支援馬英九推動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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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賽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