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集體貪瀆風波,引發“司法院”正副院長賴英照、謝在全和“高院院長”黃水通三巨頭請辭,堪稱臺灣司法史上最大震撼。臺灣《聯合報》19日發表黑白集文章指出,但是這個問題不在人而在事:司法界這鍋沾了老鼠屎的粥,到底要怎麼清理,才能讓臺灣人民下咽?
文章說,賴英照請辭,表面看是法官貪瀆案的“果”,仔細看其實也是“因”。司法界喊得震天價響的改革,近十年來若曾有些許實質進展,若真建立了基本的清廉標章,今天也不會有這窩“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法官膽敢如此橫行。如果法院不是那麼藏污納垢,少數法官違法亂紀應可視為個別失職行為,不致損及整體司法信譽,也不致殃及司法首長。
從出任“副院長”起,賴英照領導“司法院”已超過4年。司法風紀問題雖不能全算在他頭上,但革新步伐太小、太慢,致無法有效清除積弊、重整綱紀,是社會大眾不滿的主因,也讓司法界正派人士失望。事實上,相對於當局的其他部門,司法界是30年來變革較少的一環;這次檢調鐵腕偵辦法官集體貪瀆,全臺稱快,不是沒有原因。
賴英照行事穩健,但在亟需改革的年代即顯得銳氣不足。反過來看,當改革的勢頭洶湧而至,賴英照若能賈其餘勇,利用僅剩的一年多任期,奮力打完他“本想打的改革的仗“,或可一洗過去4年缺乏作為的形象,這也將是比一辭了之更負責的作法。但他鬥志已失,令人嘆惋。
文章最後說,在司法獨立的大帽子底下,“尊重司法“幾是臺灣官場的口頭禪。但當黑幕揭開,當人們發現司法並不值得那麼尊重,司法人要如何自處?賴英照走了,但已經開打的司法改革戰役,誰也無法喊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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