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融主管部門副負責人李紀珠日前對外表示,對大陸金融機構赴臺參股一事,將作全盤考量後鬆綁。對此,臺灣《中國時報》25日發表社論深表贊同,且建議臺當局在對兩岸金融業鬆綁時,腳步該加快,幅度也該加大,更該調整管制、限制、防弊為主的心態,改以積極、進取、攻擊性的態度,加快開放腳步與幅度。
社論說,現階段對陸銀赴臺參股規定,其對象以銀行及金控為主,單一陸銀持股不得超過被投資銀行或金控五%,與其他大陸地區投資人合計不得逾一○%。李紀珠表示,臺當局“金管會”擬在不喪失經營權的前提下,提高陸銀參股金控旗下子公司比率上限;此外,也將分析各金融機構的股權結構,作“差異化”考量,例如公股持股比例高低,就是分類標準之一。
社論對鬆綁的政策方向深表贊同,因為目前單一陸銀參股比例五%的限制,形同雞肋,很難有實際的吸引力,因此作較大幅度放寬有其必要。但對“差異化”考量,卻大有疑問─特別是說要讓現有業者“不喪失經營權”的前提下作放寬。
金融產業作為經濟的血脈,誠然有其不可取代與忽視的重要性,但其重要性卻還不到“影響臺灣安全”。島內的銀行產業實際上已是Overbanking——銀行家數過多、競爭過於激烈,全部陷入紅海殺戮戰場。金控或銀行的大股東,如果連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銀行,持股低到難以掌控經營權,最後被外人(即使是陸銀)拿下經營權,也是市場運作的結果。臺灣“金管會”到底基於什麼考量,必須要在法令制度上協助捍衛業者的經營權?
而部分人士是強調島內金融機構掌握的各種資料——包括客戶名單、徵信資料、經營銀行的know-how,都不能落入陸銀手上。不過,如果這個理由成立,那麼,臺灣金融業根本不該開放外人(包括陸銀及其他國家和地區)投資了。如果拿掉這些資料,銀行的價值就等於被掏空;而開放陸銀參股島內銀行,其實著眼點也不是要搶臺灣市場(這是一個飽和的紅海),而是希望結合兩者力量、截長補短,搶功大陸起飛中的市場。不相信“商業邏輯”,只一味強調“保密防諜”的思維,所謂的兩岸經濟與產業合作,簡直都不必再推動了。
更何況,金融業是特許產業,任何重要的股權變動、經營權變化,可不是“自動生效”,一定要先向主管單位臺當局“金管會”申請,臺當局“金管會”對任何案件都有審核準駁的權力。陸銀要投資銀行,一定要先向“金管會”申請;就算核準且拿到經營權,也一定持續在“金管會”的監理之下。把一家銀行被外人或陸資拿下經營權,就視為大事,是過頭了。
社論說,兩岸金融開放是個互惠的互動過程,“金管會”要在事前規定下“先穿上小鞋”,只顯示“金管會”的保守與懼怕競爭,同時也讓對岸幫臺灣銀行赴大陸“穿小鞋”,最後還是影響臺灣銀行在大陸的發展。事實上許多業者都已表明“不怕更開放,只怕不開放”,“金管會”是不是該對開放更有信心點?坦白說,“金管會”要針對各家金控、銀行的股權結構,為各家金融機構其訂定出一個“保證不喪失經營權”的陸銀參股比例限制,其本身就是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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