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3日發表點評文章說,20年前的此時,海峽兩岸形成了“九二共識”,這成為兩岸啟動制度性協商的開端。回顧這20年來兩岸關係的波折起伏,“九二共識”在國共兩黨關係史上、在中華民族現代史上,都具有極高的歷史意義與政治價值。
文章摘錄如下:
整整20年前的1992年11月3日,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致函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表示:“海協會在本次香港商談(按:10月28日至30日)中,對一個中國原則一再堅持有所表述,本會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可以接受。至於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我方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8月1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臺灣的“國統綱領”載明“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而“國統會”對“一中”涵義的決議指出:“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這兩項重要的文件,均為當時臺灣的黨政最高領導人李登輝所親自拍板,所以現在李登輝否認“九二共識”,完全是違背史實,自食其言。在海基會的上引函件後,海協會于11 月16日回函表示,對於海基會該函“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建議”,同時說明海協會的“口頭表述要點”為:“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
於是兩岸兩會的制度性協商得以開啟。換句話說,固然當時沒有“九二共識”4個字產生,然而1992年兩會的香港商談及後續互動,證明雙方確曾形成共識。因此,誠如國民黨的張榮恭指出,兩岸是“求一中原則之同,存一中涵義之異”。而20年來,當兩岸偏離“九二共識”時,協商就中斷,臺海就動蕩;當兩岸都堅持“九二共識”時,協商就正常,臺海就穩定。2008年5月以來,臺灣主流民意肯定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證明了主流民意是認同“九二共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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