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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啟銘:服貿協議真的推不動嗎?

2014年09月24日 09:2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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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9月3日宣佈內閣改組,目的之一是要延攬新血,捍衛具爭議性的政策,強化安倍“三支箭”經濟政策的改革力道。回顧臺灣,有能力、願意毫無保留站出來捍衛當局政策的官員有幾多?

  臺灣《中國時報》24日發表臺灣前“經建會主委”尹啟銘的專欄指出,身為領導者,不僅是政策掌舵者,亦是政策執行者,最忌諱的是,政策推動到一半,碰到障礙就來個政策大轉彎,搞到丟盔掉甲、威信盡失,整個政策執行團隊彷彿被出賣,士氣蕩然無存,此後,無人願意再為政策拼命。

  以臺灣的“國光石化案”為例,該案是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時,所推動“大投資、大溫暖”計劃重要之一環,時任“副院長”的蔡英文曾為臺鋼案及“國光石化案”環評程式曠日持久而對“環保署”表示不滿,要求要簡化環評流程。“行政院”並同意將該投資計劃由雲林縣改至彰化縣,經建會也開會通過將該案列為重大投資計劃。在在顯示民進黨執政支援產業發展的決心。

  馬當局執政後,繼續推動該案。前臺灣地區副領導人蕭萬長于2008年宴請“國光石化”股東時,強調“國光石化”投資案是政策,非做不可,並指派“行政院政務委員”朱雲鵬、“經濟部次長”施顏祥負責推動此案,若還有困難,就由他出面解決。孰料此時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積極參與反“國光石化”運動,蘇、蔡二人還都簽下反“國光”承諾。於是在反對運動壓力及“環保署”環評一再延宕之下,馬英九越過“環保署”環評大會,親自宣佈不支援“國光石化案”在彰化縣繼續進行,留下產業界一片錯愕,相關工作人員欲哭無淚。

  其次是核四計劃。2000年10月27日“行政院長”張俊雄宣佈停建核四,來年2月14日又宣佈核四復工,但已造成核四重大損失。此後在民進黨執政期間,持續推動核四建設,增編638億元(新台幣,下同)預算,並修正核四工期,展期36個月。2008年臺灣地區領導人前,前臺灣“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以”中研院“環境與能源研究小組名義,對臺灣地區領導人候選人提出政策建言,主張續建核四,並宣稱和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談過“50年後再提非核家園”,初步獲得共識;“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表示,該建言發表前,他已看過並同意。

  政黨輪替後,民進黨又回到反核的老路子,反對其曾增編預算、協助加速建設的核四案。2014年太陽花學運,馬當局挫敗後,林義雄隨即發表公開信,決定自4月22日起為停建核四進行禁食;倡議“50年後再提非核家園”的“中研院院士”們也改變立場,連署“核四公投”,完全放棄學術的專業。重重的壓力,終於迫使馬英九作成封存核四的決定,核四計劃就此送入冷凍庫,留下一堆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的推動核四建設的人員。

  從“國光石化案”、核四案,我們看到許多政客醜陋無恥的嘴臉,這些人將臺灣未來、人民血汗錢玩弄于股掌之間。我們也見到馬當局的軟弱,在政策大轉彎之下,重大建設案戛然而止,往後還有誰會去捍衛政策?

  而今,碰到兩岸服貿協議受阻,中韓FTA將於年底前談判完成,馬英九說他是心急如焚,又說:服貿卡“立院”,時間不容許我們拖下去。“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于“立院”新會期施政報告,亦促請“立院”通過服貿。馬英九和江宜樺若不是都認知錯了,就是在把責任推給“立法院”。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服貿協議既然經過“行政院”核定,並送請“立法院”備查,該協議業已完成法定效力,“行政院”就應啟動服貿生效。退一步言,服貿協議送至“立法院”,遭違法將備查改為審查,依據臺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審查期限只有3個月;而今1年已過,依法應視為已經審查,“行政院”亦可啟動服貿生效。換言之,服貿的球早在“行政院”手上。

  至於“立院院長”王金平承諾太陽花學運學生:“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完成前,不召集兩岸服貿協議相關黨團協商會議。”王金平的承諾理應讓他自己去履行,其實依法只能備查、依法亦被視為已經審查的服貿協議,根本已無再召開黨團協商會議的必要。

  評論最後說,“立法院不守法,行政院不執法”是斷斷不應容許發生的事。服貿協議是大政,刻不容緩,貽誤產業發展的責任仍將算在馬當局身上,就請馬英九啟動生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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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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