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日報》8日發表社論說,根據臺灣“財政部”最新統計,2013年綜所稅按申報所得高低分成20等級,最低等級的5%家庭平均申報所得只有4萬4千元,最高等級的5%家庭,平均申報所得達437萬3千元,申報所得差距將近100倍,較前一年84倍明顯擴大,再創歷史新高,予人貧富差距加劇的觀感。 社論對此呼籲:縮小貧富差距,要讓人民有感。
社論摘錄如下:
貧富差距數據化本是單純的統計數字,但因高低等級相差益發懸殊,被視為貧富差距加劇的表徵,部分媒體衍伸為臺灣貧富差距急遽惡化,大肆批評已到民不聊生地步,嚴重影響臺灣形象。臺灣“行政院”乃于日前召開記者會,從“財政部長”、“經濟部長”到“主計長”一字排開,澄清申報所得不等於每戶可支配所得,部分媒體不當解讀且刻意誤導。
三首長同時援引國際上作為貧富差距主要參考的“吉尼系數”為例,說明臺灣自2009年的0.345,一路下降到2013年的0.336,數字愈低,貧富差距愈小,顯見臺灣在這方面的努力已有成效。數字會說話,“財政部”2013年綜所稅申報所得統計數字並沒錯,卻被過度解讀為貧富差距急遽惡化。
申報所得係指總所得減去各項減免及扣除額後的所得額,不等於家戶可支配所得,否則以最低等級年平均申報所得新台幣44000元,如何供一家幾口全年生活用?進一步說,財政目的在濟弱扶傾,對真正生活困苦的民眾,政府設有多項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即所謂“政府移轉收入”效果。只根據單純統計數字,得出臺灣貧富差距急遽惡化結論有失公允。
何況,臺灣地下經濟活躍,民眾申報所得未必能完整呈現實質所得,許多市場熱門攤販生意興隆,卻又繳了多少所得稅?再換個角度看問題,臺灣貧富差距除了“吉尼系數”逐年改善之外,“主計總處”公佈的家庭收支調查,如按五等分,並加入“政府移轉收支”後,最高等級與最低等級差距,自2009年的6.34逐年下降,2013年降為6.08,呈現正面發展。
數字顯示臺灣貧富差距逐年縮小,平民百姓卻近乎無感,社會甚至瀰漫“仇富”氛圍,近年學運、社運多少與這股情緒有關。就現實面觀察,縱使“吉尼系數”、家庭收支調查高低兩等級差距有所改善,但改善幅度極其有限;且衡諸薪資凍漲,民生物價攀高,都讓民眾點滴在心頭,尤其房地產再三炒作,讓年輕人“安家”成了不可能的夢,臺北的天空愈來愈希臘。
誠然申報所得不等於家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兩大等級差距也不等於貧富差距。但申報所得其實是家戶可支配所得的基礎,兩大等級差距與貧富差距也有關聯。1998年申報所得最高、最低兩大等級差距才32倍多,15年內暴衝為3倍多,最能反映民眾對貧富差距的感受。財經首長不能忽視這些數字代表的意義,而應深入檢討造成差距攀高的癥結。
“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日前表示,政府資料不能錯誤解讀,拿郭臺銘和最窮的人相比,藉以訾議臺灣貧富差距拉大,並不公平。其實沒有人想與郭臺銘比較,惟盼望政策中立,富人多繳稅,讓政府有錢建設,更有能力濟弱扶傾,促使貧富差距實質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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