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英文列臺灣“官方語言” 值得商榷
臺當局“行政院長”賴清德接受臺灣《經濟日報》專訪表示,明年將確立臺灣“雙語國家”政策,要將英語打造為第二官方語言。對此,臺當局“教育部”說法稍微保留,表示臺當局“教育部”成立了“英語推動委員會”,蒐集島內外做法,現仍在評估及蒐集意見階段;但最大困難是缺乏法源依據,需凝聚更多民意共識。
賴清德的宣示引發了議論,著名學者李家同教授批評說,大部分亞洲雙語國家是因為曾被英國殖民,但臺灣從來不是英國殖民地,為什麼要“雙語”?他進一步指出,若英文真的成為“官方語言”,未來所有“官方文件”都要有中英文兩個版本,質疑這種工作將浪費太多資源。
《經濟日報》30日發表社論說,只要看看全球設定“官方語言”的方式,就可看出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方便溝通”。將外國語納為官方語言的國家,絕大多數在非洲;其原因很簡單,因為非洲國家部落眾多,使用不同的方言,所以獨立後將前殖民宗主國語言設為官方語言,就成為自然的選擇。若為彰顯本國語言的重要性,可能加上一種主要方言並列(像肯亞和查德),但也有加上兩種(像阿爾及利亞)甚至有多達十多種的(像南非、印度),以彰顯各民族平等。
有趣的是,賴清德“院長”的政策顯然不是為了民眾溝通方便,因為臺灣長期已有稱為“國語”,但無正式法源的“普通話”作為官方語言,民眾溝通已經相當通暢。
然而,為強化英語能力、提升國際競爭力,有必要煞費周章設定英語為官方語言嗎?誠如李教授所言,官方語言非同小可,必須將所有公文書全部中英文並列,或擁有兩種版本才行,就像新加坡將英語、華語、馬來語和坦米爾語列為官方語言後,所有文件都要並列這些語言,臺灣真的要如此大幹一場嗎?若如此就可提高英語能力,請問已經實施十年的臺南市民和學生,是否英語能力大大提升、超越其他縣市呢?
想讓國際競爭力提升,所以須提升人民英語能力;要提升英語能力,就須將英語列為官方語言——這種邏輯是有問題的。看看北歐國家,全都沒有將英語列為官方語言——瑞典只列了瑞典語,冰島只列了冰島語,挪威只列了兩種挪威語,芬蘭列了芬蘭語和瑞典語,但這都不影響其人民多數可以順利使用英語溝通。為何如此?因為將英語列為官方語言和提升人民英語能力之間無法畫上等號,這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英語能力高低涉及英語教育是否有效,以及人民是否有強烈的學習意願;而列入官方語言,只是在臺當局的溝通文件和語言上必須使用這種語言,它可以和一般人民的生活毫不相干,就如香港過去的官方語言是英語,但居民講廣東話,除非念英校或想進公部門,否則人民的英語能力不見得會特別好一樣。
所以,文章最後說,將英語列入官方語言,極可能是一項“美麗的錯誤”,徒然耗費資源卻不見成效,不可不慎。
[責任編輯: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