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美國能“保證”臺灣什麼?
美國聯邦眾議院昨天接連通過“2019年臺灣保證法”與“重新確認美國對臺及對執行臺灣關係法承諾”等兩項“挺臺”法案。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表面上,這些法案處處為臺灣著想,充滿了“承諾”、“保證”等誘人的字眼,但實際上卻是“空頭支票”。
評論摘編如下:
美國聯邦眾議院昨天接連通過“2019年臺灣保證法”與“重新確認美國對臺及對執行臺灣關係法承諾”等兩項“挺臺”法案。臺當局免不了發表一番“感激涕零”的“表忠”言論。這真是既可悲又可憐。表面上,這些法案處處為臺灣著想,充滿了“承諾”、“保證”等誘人的字眼,但實際上卻是“空頭支票”。這兩個法案均叫囂“支援臺灣加入國際組織”,但日前第72屆世界衛生大會報名日期已經截止,臺灣方面沒有收到世衛大會與會邀請。至於法案稱“深化美臺經貿關係”,但談了十多年的美臺自由貿易協定依然沒有結果。難怪外界常常說“臺灣不過是美國遏制中國大陸崛起的一枚棋子”。美國一系列“挺臺”動作的真正目的並非是支援臺灣“獨立”,只是把臺灣當籌碼,以向中方施壓。
這兩年,美國國會通過一大堆“挺臺”法案,包括“臺灣旅行法”、“臺灣防務評估委員會法”、“2018台灣國際參與法”、“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亞洲再保證法”、“臺灣保證法”等。儘管名字不同,但法案的內容多強調加強美臺軍事聯繫,尤其是要求對臺軍售常態化。而對臺軍售最大的受益者,當然不是臺灣,而是美國。
一直以來,臺灣買什麼武器、價格多少,全部都是美國說了算。例如,早前傳出美國將向臺灣出售F-V16戰機,單價近2億美元,但美國賣給巴林的F-V16戰機每架只是1.4億美元,單價差價高達6000萬美元;又如,美國五年前賣給臺灣的“阿帕奇”攻擊直升機的單價是7000萬美元,但賣給希臘的則是5600萬美元;再如,美國于2011年宣佈協助臺灣提升145架F16-A/B戰機的性能,當時說好雙方共同分擔性能提升費用,但2014年美國則以財政緊絀為由要求臺灣全數支付相關費用。美國予取予求,把臺灣當作搖錢樹,臺灣根本就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所謂的“挺臺”法案,其實“挺”的只是美國的利益。而臺灣方面為了支付天文數字般的軍購費用,不得不減少民生經濟領域的相關預算,加之臺灣經濟這些年復蘇緩慢,鉅額軍費更加重了臺灣社會的負擔。所以,島內“反軍購”的聲音不絕於耳。
美國國會不斷通過所謂“友臺”法案,讓人看得眼花繚亂,但這些法案到底能帶給臺灣什麼?能“保證”臺灣“獨立”?能“保證”臺灣加入聯合國?能“保證”美國出兵參與臺海戰事?都不能。唯一能“保證”的就是:美國“常態化”收到臺灣支付的鉅額軍購費。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