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灣籠罩在“地溝油”的陰霾之中。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臺灣“地溝油事件”震驚兩岸,不僅因為“地溝油”損害人體健康,更因為島內“黑心食品”層出不窮。通過這次“地溝油事件”,臺灣方面應全面深刻檢討食品監督機制,提高相關人員對食品安全的重視意識,重建消費者對臺灣食品的信心。
評論摘編如下:
昨天是中秋佳節,島內各家各戶必準備各種傳統應節食物,一家團聚,共賞明月。然而,今年的中秋節,臺灣籠罩在“地溝油”的陰霾中:批發商忙著回收有問題的食用油;超市忙著把問題食品下架;消費者忙著把受污染的食品退回給商家。原本想趁中秋節掀起“購物潮”、大賺一筆的廠商,如今卻陷入“退貨潮”、損失慘重。由於肇禍者臺灣強冠公司是知名油商、銷路甚廣,而受波及的食物加工商的食物也銷往兩岸三地,臺灣方面應及時將查獲情況通報大陸和香港,以免更多消費者“中招”。
臺灣“地溝油事件”震驚兩岸,不僅因為“地溝油”損害人體健康,更因為島內“黑心食品”層出不窮。2011年受“塑化劑事件”污染的食品種類高一千多種,各式飲料、果醬幾乎全部“淪陷”,重創“臺灣製造”的金漆招牌。去年底島內知名油商大統長基公司被查出7年前就開始以劣質棉籽油混入高價橄欖油中,還用香精、工業用料“葉綠銅素”生產橄欖油、花生油、葵花油等食用油,殊料不到一年,再有油商被查出不法之舉,而“地溝油”對臺灣食品聲譽的打擊不亞於“塑化劑”。由此可見,島內食品監督機制的螺絲釘鬆懈了,尤其在這次“地溝油事件”中明顯暴露出管理機制的弊端。
自2010年起屏東縣政府就曾接獲5次關於郭姓業者回收廢油製造豬油的檢舉,但相關部門卻找不到證據,僅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污染水溝”、“違規使用農地”開罰,郭姓業者的“地溝油基地”完好無損、正常運作,直至上月檢察機關才蒐集到足夠的事證,揭開了“地溝油事件”的骯髒內幕。雖然按島內法規,回收廢油並不違法,但對於業者回收廢油的用途,相關部門則應嚴加追查其流向。屏東衛生局人員辯稱“已前往稽查了5次”,但無所獲。這樣的說法顯然無法讓消費者接受。業者從事不法活動,必會隱藏罪證,政府人員大張旗鼓地來檢查,當然會撲空。據說,屏東民眾因看到縣府無作為,只好在今年4月向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求助,最終破案。
此外,臺灣“食品藥物管理署長”葉明功雖然批評業者“罪無可恕”,但稱問題油品“沒想像中那麼傷身”,還說含有“地溝油”的食用油中“地溝油”的比例只佔三分之一,還有三分之二的油是安全的。作為島內食品監督機制最高負責人竟如此為業者“開脫”,讓人詫異。由此也反映了島內相關部門對食品安全的輕忽態度,以致不法業者抱有僥倖心理。
通過這次“地溝油事件”,臺灣方面應全面深刻檢討食品監督機制,提高相關人員對食品安全的重視意識,重建消費者對臺灣食品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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