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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堆成山的啟示:臺當局心中沒有民眾

2017年06月30日 13:0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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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幾天媒體的報道可知,臺灣雲林縣目前垃圾堆積成山,達到3.2萬噸。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垃圾堆積如山,不僅帶來惡臭,而且現在正值夏季,可能會造成嚴重的衛生問題,影響居民的生活品質與身體健康。要解決雲林縣的垃圾問題,根本之道還是現有垃圾焚化廠儘速啟用。並且臺當局與地方能夠合作,政治人物更要放下恩怨,共同解決各項問題。所謂見微知著,臺當局心中有沒有民眾,由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來了。

  社論摘編如下:

  從這幾天媒體的報道可知,臺灣雲林縣目前垃圾堆積成山,達到3.2萬噸,其中鬥南市以及斗六市以9000噸以及8000噸分居一、二。9000公噸的垃圾有多少?從照片看,高達四層樓,其旁的挖土機及垃圾車看起來都顯得渺小了。看到這樣的新聞,相信很多人和我們一樣,感到不可思議,為什麼這樣的事情竟然還會在臺灣上演。

  垃圾問題也曾是上世紀九十年代的重大問題,一方面垃圾量隨著發展而增加,另一方面,掩埋場已不敷使用,因此許多地方都出現了垃圾山,惡臭不堪,甚至於有一些垃圾山自燃的現象。1984年,臺北的內湖垃圾掩埋場發生火災,進而促使臺當局檢討垃圾處理的政策,也興建了第一座垃圾焚化廠。隨著垃圾問題日益嚴重,垃圾焚化廠成了臺當局的主要政策。截至目前為止,全臺已有26座焚化廠,有2座尚未運轉,其中就包括了雲林縣這一座。在郝龍斌任臺當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期間,提出了所謂“一縣市一垃圾焚化廠”的政策。從這個政策脈絡來看,臺灣現在根本不應該出現垃圾問題,然而它畢竟還是在雲林出現了,那問題究竟出在什麼地方呢?

  雲林縣的垃圾焚化廠在2005年就己完工,為何不營運?從媒體報道可知,垃圾焚化廠是在張榮味縣長時期發包興建,蘇治芬于2005年就任縣長後,卻宣佈不啟用,以致于引發與廠商之間的糾紛。廠商聲請仲裁,雲林縣政府被判賠29.5億元(新台幣,下同)。這不就是核四案的翻版嗎?核四封存之後,現在臺電也要賠償二千八百餘億元。所謂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由新聞報道的脈絡中可知,這當中牽涉到張榮味與蘇治芬的恩怨與利益問題,然而,不論政治人物彼此之間有何恩怨情仇,畢竟不能拿民眾來當祭品。垃圾堆積如山,不僅帶來惡臭,而且現在正值夏季,可能會造成嚴重的衛生問題,影響居民的生活品質與身體健康。

  即使雲林縣自己的垃圾焚化廠無法立即啟用,也應該可以到其他縣市焚化廠焚燒。雖然這樣的方法會增加處理的成本,但也是莫可奈何。然而,由媒體報道可知,到其他縣市焚燒,必須依1:1.8的比例同意換回底渣。換言之,燒1噸垃圾,就得回收1.8噸的底渣。斗六及鬥南就是因為底渣的安全疑慮未解而不同意,以致于無處可燒,只能堆積如山。

  毫無疑問,這是臺當局“環保署”的職責。我們必須指出,這不是才剛發生的事,臺當局“環保署”也早知道這個問題,臺當局“環保署”不只應該對底渣的安全性問題向雲林縣說明,更應該積極就底渣的處理與利用問題研議可行的方案。除此之外,臺當局“環保署”也不應任由垃圾山堆積如山,應該主動積極協調各縣市政府。不過,要解決雲林縣的垃圾問題,根本之道還是現有垃圾焚化廠儘速啟用。我們期待臺當局與地方能夠合作,政治人物更要放下恩怨,共同解決啟用的各項問題。

  所謂見微知著,臺當局心中有沒有民眾,由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來了。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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