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今日針對臺當局“文化部”部長龍應臺的文化政策發表評論。文章指出,龍應臺曾經在她談文化政策的文章中,傳播列入她所認為的重要文化構成當中。這一點不同於以往諸多政客的看法,令人頗為期待她未來的政策。
評論摘編如下:
初聞龍應臺女士將接任臺當局“文建會”主委以及第一任“文化部”部長,老實說,我的感覺是愉悅的。因為龍應臺具備了幾點文化事務主管最重要的基本條件。第一,她覺得文化很重要;第二,她覺得文化政策很重要;第三,她覺得傳播政策是文化政策中很重要的一環。
政客們很喜歡表現自己的文化素養,但其實一點也不重視文化,更不覺得文化有什麼需要認真治理和投資的。而媒體改革運動者尤感挫折,因為在許多先進國家和地區中,將傳播領域視為文化建設重心的這樣一種“文化”,在臺灣地區不但不存在,甚至幾乎是不可想像的。
“文化部”成立之後,原“新聞局”的廣電、電影和流行音樂輔導業務也將併入。我曾聽說“文建會”官員們並不是那麼歡迎,因為認為這些東西“不是文化”,我感到非常憂慮。但是龍應臺曾經在她談文化政策的文章中,將“早上讀報、開車聽音樂、週末看電影”等等活動,列入她所認為的重要文化構成當中。作為一個媒體改革者,我必須說,龍主委(部長),你太酷了。
當然,把這麼理所當然的條件當做對龍應臺的讚美,不免把她瞧得忒小了,重點還是實際的文化治理課題。以廣電、影音領域來說,我想先提兩個當務之急。
第一,對歐洲文化有深度認識的龍應臺,必然清楚一個具有規模和活力的公共廣電媒體對文化發展有多重要。島內公視先天不足,後天失調,目前正是問題叢生之際;改革公視將是龍應臺展現文化治理功力的首要舞臺。
第二,臺灣的流行音樂和電影具有一定的創作與產業實力,不過過去幾年來當局的輔導措施,迷信大片(大影片和大唱片)與名人(名導、名歌手、名製作團隊)的思維,無法真正蓄積更多元的影音創作與欣賞能量,這同樣有待龍應臺的實時和有效介入。
當我們無需再為“文化、傳播和影音創作是否重要”這個基本問題而困擾和辯論,究竟要“如何”讓這些事情變得真正重要,我已經等不及想看龍應臺怎麼做了。(魏玓,臺灣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成員、媒體改造學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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