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民進黨霸佔主席臺而癱瘓的議事,經過“朝野協商”,計劃本月24日起召開臨時會。而近日爆發的林益世一案,再度讓“在野黨”找到了杯葛的理由。臺灣《中華日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立法院”召開臨時會主要目的,是要通過有迫切性的“法案”,若不適時通過,將影響臺灣利益及當局運作。“在野黨”將林案與臨時會綁在一起,只會再度造成議事癱瘓“立法”空轉,並使“朝野”互信蕩然無存,如此兩敗俱傷的結局,“在野黨”難道不應該冷靜三思嗎?
社論摘編如下:
臺當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收賄索賄被羈押禁見,已衍生成風暴,“在野黨”要求“立法院”于本月下旬召開的臨時會,必須將“成立林益世貪瀆案調查委員會”列入議程,否則即予杯葛,使臨時會之召開平添變數。在野黨橫空而出的主張無厘頭之至,顯示有意擴大林案的政治效應。
在民進黨霸佔主席臺全面癱瘓議事下,“立法院”上一會期匆匆結束,僅通過15案,創下歷年第二低,以致引起媒體強烈抨擊。經過“朝野協商”,計劃本月24日起召開臨時會,處理美牛進口、復徵“證所稅”及“NCC人事同意權案”等議案。儘管在野黨仍有雜音,但外界普遍認為,既然經朝野協商達成協定,臨時會理當可以如期舉行。
誰也沒有想到,日前突然爆發林益世涉貪案,經特偵組調查掌握事證,林益世已經收押禁見,案情且有繼續擴大的趨勢。值此之際,在野黨借題發揮猛打林案,將“朝野對抗”視為對當局的監督。“立法院”臨時會要不要討論林案?應不應該成立所謂“林益世貪瀆案調查委員會”?顯然都大有商榷餘地。
“立法院”召開臨時會主要目的,是要通過有迫切性的美牛案與復徵“證所稅”案,以及具有時效性的NCC人事案,若不適時通過,將影響臺灣利益及當局運作。此外,上會期未能通過的若干積案,泰半也與民生有關,如果繼續任其延宕,非但無法彌補“立法怠惰”之過,也將影響民眾權益。“在野黨”硬要將這些“法案”與林益世貪瀆案綁在一起,不只毫不相關,也毫無意義,意在橫生枝節而已。
事實上,臺聯黨一週之前才揚言“林益世應立即下臺,特偵組也該介入調查,否則臺聯黨團將拒絕與‘立法院’協商,更不排除抵制七月下旬的臨時會。”如今林益世已經下臺,特偵組也全力調查,臺聯黨的訴求既已達成,為甚麼還“欲罷不能”?
其次,林益世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時,固然負責“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的協調,但這份工作並不是非他不可,“行政院”必然有人處理,“立法院”怎麼能因秘書長去職,就停開臨時會?如果這種邏輯成立,今後“行政院長”、“副院長”或秘書長“因故”易動,“立法院”難道都要停會,查明原因後再恢復開會?
何況,“朝野協商”既已達成共識,“在野黨”即使對美牛案、復徵“證所稅”有不同意見,大可在臨時會中與“執政黨”公開辯論,現在卻要反悔,假借林益世案杯葛臨時會,試問:以後“朝野”之間還有互信嗎?“朝野協商”還能算數嗎?
再者,“立委”縱然有“調閱權”,但本質上與“司法調查權”不同,畢竟只是資訊的取得權,目的在協助“立法院”取得必要的資訊,以判斷進一步該採取何種措施的輔助權力。目前林案既已進行司法程式,特偵組正全力追查,“立法院”如果成立調查委員會,不只時機不宜,而且政治力介入,以“立法權”干涉“司法權”,嚴格來說,已經構成是否“違憲”的地步。
“立法院”臨時會不應討論林益世案,更不宜“越權”成立“林益世貪瀆案調查委員會”介入調查。“在野黨”將林案與臨時會綁在一起,只會再度造成議事癱瘓“立法”空轉,並使“朝野”互信蕩然無存,如此兩敗俱傷的結局,“在野黨”難道不應該冷靜三思嗎?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