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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新潮流係”微妙的政商關係

2013年03月18日 10:34: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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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新潮流係”大佬吳乃仁、洪奇昌因臺糖售地案,分別被臺中“高院”判刑3年10月、2年4月定讞。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16日發表評論指出,本案暴露出“新潮流係”有著極其微妙的政商關係。“新潮流係”乃至整個民進黨,在此案之外,究竟涉及多少類似的案例,其中又有多少不為人知的內情?

  評論摘編如下:

  民進黨人士因違法涉案而被判刑定讞後,總是愛喊“司法不公”、“政治判決”,企圖為自己脫罪。此次“新潮流係”大佬吳乃仁、洪奇昌為了臺糖售地案,分別被臺中“高院”判刑3年10月、2年4月定讞,兩人的反應亦復如此。 

  本案是一個典型的關說圖利案件,整個案情並不複雜。吳乃仁于2003年擔任臺糖董事長時,受同派系的民進黨前“立委”洪奇昌與春龍公司總經理潘忠豪等人關切,要求臺糖將“霧峰工業區”等土地售予春龍公司。  

  吳乃仁同意將原“只租不售”土地政策,改為“轉租為售”,將“霧峰工業區”以“公開標售”處理,議定由春龍公司擁有“優先購買權”,並以較低的農地價格核定標售底價,提供給春龍參考。吳、洪等人的作法,被控背信。  

  臺中地院一審依背信等罪判吳乃仁徒刑3年10月、洪奇昌2年4月、潘忠豪3年4月、臺糖前資產處劉姓處長等人3年2月至2年8月不等。及至臺中高分院二審,維持吳、洪二人的刑期定讞。 

  對於吳乃仁、洪奇昌的“喊冤”,臺中高分院強調,本案有臺糖內部簽呈、會議紀錄等為憑,吳乃仁指示“量身訂做”、“轉租為售”、“低估地價”,讓春龍有排他優先購買權,造成臺糖損失2億5千多萬元(新台幣),可攤在陽光下檢視。 

  本案不光是吳、洪兩人的操守問題,也暴露出“新潮流係”有著極其微妙的政商關係。無怪乎,民進黨前“立委”郭正亮就直言,這件事對“新潮流係”的形象與道德理想性都有影響,甚至對未來的募款能力也有影響。  

  正因為如此,吳乃仁、洪奇昌被判刑定讞固然引發關注,但更重要的是,“新潮流係”乃至整個民進黨,在臺糖售地案之外,究竟涉及多少類似的案例,其中又有多少不為人知的內情,值得司法單位繼續“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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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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