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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炸彈案嫌犯落網 臺媒反思臺鐵安全

2013年04月17日 13:35: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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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臺灣高鐵車廂和“立委”盧嘉辰服務處門外,同一天被放置裝有炸彈的行李箱,引起社會恐慌。臺灣《中華日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將“炸彈”放置在民眾聚集的公共場所,其目的顯然不是針對個人或特定少數人,而是不特定的民眾,其“終極”目的未必達到,民眾傷亡卻已造成。高鐵安全成為社會焦點後,民眾才發現無論車站或列車上,都沒有足夠的安全維護。

  社論摘編如下:

  行駛中的高鐵車廂和“立委”盧嘉辰服務處門外,同一天被放置裝有炸彈的行李箱,所幸未爆炸造成傷亡,但已引起社會恐慌。案發後,“內政部長”李鴻源和“國安局長”蔡得勝對破案與逮捕嫌犯都表示有充分的信心,兩名嫌犯在昨天─案發第5天,即在廣東省落網且已被押解回臺。 

  臺灣高鐵營運6年來,安全性已深獲乘客信心,此次發生“炸彈案”使信心蒙上陰影。根據媒體報道,嫌犯攜帶爆裂物自臺南站上車,在臺中站與新竹站間,將爆裂物放置在廁所內,然後在新竹站下車。幸經乘客聞到化學氣味,馬上通知列車長,列車長再通報警方,警方在桃園站取下爆裂物,才有驚無險的排除了爆炸案。警方處理爆裂物時,發現引燃爆炸的電線燒焦而沒有引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立委”盧嘉辰服務處位於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三段,歹徒放置裝有炸彈的行李箱那天,當地有廟會活動,來自臺灣各地的信眾近千人,因服務處人員聞到行李箱散發的汽油味,立即報警處理,終於化解可能發生的爆炸案。萬一真的發生爆炸,傷亡亦難以估計。 

  兩名嫌犯已經被捕到案,他們涉犯動機為何?有待檢警調查後公佈。但將“炸彈”放置在民眾聚集的公共場所,其目的顯然不是針對個人或特定少數人,而是不特定的民眾;即使針對個人或特定少數人,也難免以眾多無辜人民的生命陪葬,其“終極”目的未必達到,民眾傷亡卻已造成。 

  2003年,臺灣曾發生“白米炸彈客”事件,至2004年破案,共發生17次。犯案人楊儒門是農家子弟,他公開反對臺灣進口稻米,多次在爆裂物上放置“反對進口稻米,‘政府’要照顧人民”字條。這說明楊儒門的行為有清楚的訴求,而其所製造的爆裂物經專家驗證,不致造成重大傷亡。但楊儒門顯已違法,一審判決7年6個月,二審減刑為5年10個月,服刑1年多後,經陳水扁“特赦”出獄。 

  這次“炸彈案”主嫌並無公開的行為訴求,也就是不像楊儒門一般,說明為何要在人多的地方放置爆裂物。又從爆裂物的威力來看,歹徒顯然不顧人命,甚或意圖造成重大傷亡。 

  高鐵安全成為社會焦點後,民眾才發現無論車站或列車上,都沒有足夠的安全維護。乘客只要有車票,便可自由拖著行李進入月臺上車。每節車廂雖設有行李放置處,但乘客未必遵守,即使行李依規定放在放置處,行李內是否有爆裂物,因事先未經檢查亦難以獲悉。 

  有綠營媒體咬定這是民眾反馬當局的“政治事件”,全案真相未明之前竟做此論斷,其心可謂“歹毒”。何況這種說法將歹徒行為“正義化”、“正當化”,把歹徒形塑為“英雄”。臺灣有這種媒體,難怪是非不明公義淪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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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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