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陳水扁被臺北榮民總醫院移往臺中監獄附設的培德病監,立刻引來民進黨人的大聲抗議。香港中評社今日刊載臺灣旅美政論家孟儒的評論文章,以陳水扁事件、《我是歌手》事件等為例分析民進黨。陳水扁的事情,民進黨擺明瞭就是要搞特權,只準自己放火,不準別人點燈。評論最後直言:臺灣確實需要一個健康理性和監督制衡的反對力量,但民進黨不是這塊料!
評論摘編如下:
19日清晨,臺灣著名貪污犯陳水扁被臺北榮民總醫院移往臺中監獄附設的培德病監,立刻引來民進黨人的大聲抗議。陳水扁本人說這很陰謀,據議員轉述他曾想在臺北榮總上吊尋短,其子陳致中說移送行為等同偷渡,沒有人性,如果其病情惡話,誰能負責?
還有更扯的事情,陳水扁辦公室說這就是逼陳水扁等死,挺扁不遺餘力的臺大某知名醫師痛罵馬英九不但無能而且無恥,綠營“立委”率眾前往“法務部”部長辦公室嗆聲,女“立委”邱議瑩大聲要部長出來,最後居然踹破部長辦公室大門,叫囂要部長等著下臺吧,而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則說,“法務部”移監的局定違背醫療專業判斷,扁應立刻“保外就醫”等等。
難怪有些人要指責民進黨公職人員從上到下,其支援者及綠色媒體都是一些沒有水準、絕非善類的窮兇惡極之人,看來似有所本。民進黨向來只準自己放火,不準別人點燈,只準自己享有民主和人權,臺灣民眾只能有支援臺灣“獨立”言論自由,但是就不可以有贊成統一、民族富強的主張,只準別人用自己的標準和方法來愛臺。
先說陳水扁的事情,在陳水扁一不道歉、二不認罪、三不還款的情況下,如果這樣還能得到“特赦”,這叫臺灣多數奉公守法、認真養家活口的民眾情何以堪?如果以陳水扁當前的病情就得以“保外就醫”、居家療養,那如果其他有同樣情況的獄中病患也能得到同樣的待遇,大家或也無話可說。民進黨擺明瞭就是要搞特權,什麼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過是個騙人的鬼話。
再說日前湖南電視《我是歌手》的節目,由於節目叫好叫座,臺灣多數電視臺大幅轉播,其中或有違反規定偷跑的現象,但這些都有法可罰,但知名綠色媒體《自由時報》明知不實,卻蓄意捏造,竄改記者報道,惡意誣指中天電視全程轉播,事後不但避重就輕的想要轉移焦點,還拒絕道歉,結果引來官非。這個沒有是非、只問立場的媒體製造假新聞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另外,民進黨籍的縣市首長如果涉及貪瀆,如嘉義縣長張花冠、雲林縣長蘇治芬,所有的抗爭理由都是國民黨的政治打壓,只要司法初步完成調查或解除羈押禁見之後,彼等都以無罪推論為由,堅持沒有定讞之前都是無罪,立刻要求復職,但如果是國民黨籍首長,如南投縣長李朝卿涉案,則是以民眾觀感不佳,堅決不準“內政部”同意其恢復職務,否則就要進行全面抗爭。此時無罪推論的原則就不知跑到哪去了?典型的雙重、多重標準,順昌逆亡的最佳範例。
臺灣確實需要一個健康理性和監督制衡的反對力量,但民進黨不是這塊料,事實就是如此簡單!(孟儒:臺灣旅美政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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