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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阻撓臺陸配條例修改的真實原因

2013年05月30日 08:49: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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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配偶赴臺定居的繁瑣手續和漫長的等待時間,是多年來困擾兩岸聯姻家庭的沉疴痼疾。臺當局修改了不少歧視陸配的條例,但綠營一再阻撓修法。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泛綠陣營是為一己政治利益,不惜犧牲廣大陸配的生活權益。兩岸同胞締結良緣是美事一樁。大陸配偶赴臺與伴侶團聚,理應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臺灣一些政治勢力出於政治目的從中作梗,是不得人心的。

  評論摘編如下:

  一位生活在臺灣的大陸配偶曾抱怨“嫁到臺灣比神九登天還麻煩”。這樣的比喻可能過於誇張,但大陸配偶赴臺定居的繁瑣手續和漫長的等待時間,確是多年來困擾兩岸聯姻家庭的沉疴痼疾。昨日國臺辦發言人楊毅在例行記者上再次呼籲臺灣方面儘早調整、修改針對大陸籍配偶的歧視性政策,並批評島內臺灣一些勢力出於政治目的,不斷加以干擾、阻撓陸配權益法案通過。

  在臺灣,外籍配偶只需4年就可取得身份證,但大陸配偶卻需要8年,雖然在國民黨重新上臺後於2009年縮短至6年,但與外配相比,仍有低人一等的歧視感。既然臺當局允許外配在臺居留4年後可取得身份證,那為何陸配就要多等2年呢?區別對待外配和陸配,于情于理不合。

  自1993年臺灣方面開放大陸配偶赴臺以來,陸配走過了一條坎坷不平的道路。當時按臺灣的規定,大陸配偶結婚2年後才可赴臺,4年後可申請居留,8年後才得以申請身份證。在島內沒有身份證可謂寸步難行:想買房子,不能貸款;想做生意,無法辦理營業登記;想申請手機號碼,因沒有身份證而被拒之門外;想找工作,更有如登天之難。沒有身份證,也使一些陸配在家庭生活中處於劣勢,因為一旦與臺灣配偶離婚,便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離開臺灣,離開自己的孩子。一些沒有身份證的陸配不忍骨肉分離,只好啞忍,常常成為家暴事件的受害者。

  鋻於陸配在臺灣生活的種種不便,國民黨當局上臺後修改了不少歧視陸配的條例,如縮短取得身份證的時間,取消繼承遺產金額的上限,開放工作權以及準備取消保證人制度等。但民進黨和臺聯黨卻一再阻撓修法,聲稱倘若縮短陸配取得身份證的時間,下屆臺灣地區領導人將有19萬名陸配擁有投票權,對國民黨有利。原來泛綠陣營是為一己政治利益,不惜犧牲廣大陸配的生活權益。到底陸配的政治傾向如何,至今並無精準的分析,但可以肯定的是,泛綠陣營屢屢阻撓改善陸配待遇的法案通過,又如何會得到陸配與其家人的支援?

  陸配到臺灣與家人團聚,在臺灣定居、生活,已是臺灣社會的一分子,應擁有平等的權益和福利,而以人權、民主作為核心理念的民進黨面對陸配卻換來了另一副臉孔,連自己一向標榜的普世價值都棄之不顧,以敵視陸配來取悅“臺獨”鐵票。這種以意識形態挂帥的思維只會讓民進黨離民意越來越遠,也暴露了其“人權”、“民主”理念的虛偽性和欺騙性。

  兩岸同胞締結良緣是美事一樁。大陸配偶赴臺與伴侶團聚,理應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臺灣一些政治勢力出於政治目的從中作梗,是不得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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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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