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臺灣漁船被菲律賓機槍掃射1人身亡。事隔3個月,菲方司法部發佈調查結果,否認殺人罪行是故意行為。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可見菲方仍是避重就輕,以刑責較輕的一般殺人罪敷衍臺灣。
評論摘編如下:
今年5月9日菲律賓海岸防衛隊在臺菲爭議海域掃射臺灣漁船“廣大興28號”、槍殺漁民洪石成。事隔3個月,菲方司法部的調查結果終於昨天“面世”。這份“千呼萬喚始出來”的調查報告雖然建議以殺人罪起訴8名涉案菲律賓海防隊人員,但堅決否認罪行是故意行為。可見菲方仍是避重就輕,以刑責較輕的一般殺人罪敷衍臺灣。其實,臺菲雙方早于6月中旬就完成了調查,只是菲方一再拖延,以“阿基諾三世公務繁忙”為由把調查報告束之高閣,態度傲慢可見一斑。最近菲國政府開始抵擋不住臺灣經濟制裁的效應,擔心影響經濟,所以才“結案”。
從案發到現在,菲律賓政府就一直在搞小動作,先是拒絕以政府名義道歉,接著又千方百計地阻撓臺灣派員赴菲調查,而後又誣衊遇害的臺灣漁民洪石成死前可能吸毒,導致神智不清,衝撞菲方公務船,為菲方開槍製造“正當防衛”的藉口。然而,證據會說話。臺灣的驗屍報告以及菲方公務船的錄影帶不僅證明了菲律賓政府謊話連篇、諉過卸責,更重要的是還原了案情真相:菲國公務船以絕對優勢的武裝火力,朝手無寸鐵且已逃離中的臺灣漁船“廣大興28號”連續射擊,共射發108發子彈,其中45發打中船身,而且集中在駕駛室。如果說這不是故意置人于死地,那又是什麼?洪石成就是在駕駛室中彈身亡的。
據說阿基諾三世的特使將於今天親自向死者家屬道歉和商談賠償,而菲方早前在“臺菲漁業談判”中也承諾今後不對臺灣漁船動武。菲律賓政府似乎正在滿足臺灣的“四項要求”:正式道歉、調查懲兇、進行賠償和漁業談判。然而,菲方真的會履行漁業談判中的“承諾”嗎?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精神是和平解決爭端,保持自我克制,不使事態複雜化和擴大化。菲律賓是簽署該份重要文件的國家之一。但多年來菲方屢以武力欺淩祖國大陸和臺灣的漁船,早前還在中國島礁上用艦船非法坐灘並企圖修建固定設施,將雙邊爭議單方面提交國際仲裁。這些使事態複雜化、擴大化的舉動,不僅違背了《聯合國海洋公約》的精神,也違反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規定。
臺當局日前通過修法,允許臺灣漁船僱用私人武裝保安出海護航。但由於費用高昂,許多經濟拮據的漁民家庭唯有“望洋興嘆”。再者,倘若遇上火力較大的艦艇,如菲、越等國的公務船,臺灣漁船即使僱用武裝保安,恐怕也是以卵擊石。
保護臺灣漁民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兩岸聯合護漁。大陸海軍和空軍的護漁實力已是有目共睹,臺當局應以民族大義為重,與大陸合作維護海洋權益,一可保臺灣漁民安全,二可共同捍衛祖宗留下的國土。一舉兩得,何不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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