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震驚全臺的高雄氣爆案昨天結案。高雄地方檢察署依業務過失等罪起訴榮化公司董事長李謀偉、高雄市政府養工處長趙建喬等官商12人,至於高雄市陳菊等市府高官因查無任何故意廢弛職務行為,予以不起訴。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說,對於陳菊在氣爆案中全身而退,高雄的受災家屬罵翻天,批評檢察官睜眼說瞎話。也許有人認為,這些家屬是受難者,在氣爆事件中,或財物受損,或痛失親朋,他們把事件責任歸咎到高雄市政府頭上,是要找人出氣和賠償,因此其觀點不盡客觀和理性。其實,自7月31日發生氣爆案以來,除了受災民眾,島內主流媒體也多番質疑以陳菊為首的高雄市政府在處理救災過程中有多處缺失,是導致傷亡慘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連陳菊本人也曾公開哭訴:難道政治生涯就因氣爆案而終結?如今高雄市府主要官員不獲起訴,島內輿論想必也相當錯愕。
高雄氣爆事件造成32人死亡、308人受傷,評論直言這是臺灣歷來傷亡最慘重的氣體爆炸事故。雖然這起意外發生在4個多月前,但當時的慘況仍是歷歷在目:長達6千米的馬路完全塌陷,炸出數米深的大坑,四處火光熊熊,行人奪路狂奔,有車輛逃避不及,連人帶車被震飛至四樓再摔落。事故現場滿目瘡痍,宛如戰後廢墟。當時高雄相關部門就發現李長榮化工和華運公司的丙烯管道有漏洞而導致氣體外泄,釀成大禍。昨天高雄檢方證實,榮化的管道本應埋在地下土壤中,但管道卻穿越地下水道,長期暴露在水氣中超過20年、腐蝕嚴重,管壁日漸變薄,而出現破損和漏氣。由此可見,榮化公司方面確有無可逃避的責任。
評論指出,臺媒紛紛也質疑高雄市府倘若在爆炸初期能採取有效的緊急應對措施,或許傷亡就不至於如此嚴重。在市府列管的地下管線中,並無榮化這條管線之記載,顯示其消防及工務管理基本資料缺漏不全。在氣體泄漏最初三小時一直以為是瓦斯肇禍,最後才向具有專業能力處理有毒氣體的環保署南區應變隊求援,但已延誤時機。在爆炸前一個小時,消防局曾要求中化和中石化切斷管線輸送,卻獨漏禍首榮化。在爆炸前3小時,不少市民已聞到異味,並向市府熱線報告情況,但市府方面卻一再敷衍,更謊稱“情況已控制”,導致市民放鬆警覺,未能及時疏散到安全地帶。
評論最後說,氣爆案對高雄而言是一次慘痛的教訓。高雄是臺灣石化工業最早發源的地方,當初埋設這些管道時,人口密度可能沒現在這麼稠密,但隨著城市發展,當年的郊區變成了鬧市,而埋在地下的石化管道則成了高雄的定時炸彈。高雄市府應加強對石化管道的管理和維護,以防再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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