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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大巨蛋案”變各說各話“羅生門”

2015年05月11日 07:55: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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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媒報道,臺北市廉政會調查大巨蛋案,8日公佈報告並將前臺北市長、現任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移送“法務部”調查。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馬英九、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和遠雄企業集團紛紛叫冤,批評廉政會不實指控。大巨蛋案已演變為各說各話的“羅生門”。柯文哲上臺後,把大巨蛋興建事宜定調為“官商勾結大弊案”,更揚言“拆蛋”。早已有輿論批評臺北市府“未審先判”、“先射箭再畫靶”。

  評論摘編如下:

  新官上任三把火。今年初才宣誓就任的臺北市長柯文哲的第一把火就燒向大巨蛋體育場案。近日最驚人的案情是,臺北市廉政委員會(下簡稱廉政會)指出,馬英九擔任臺北市長期間,違法刪除大巨蛋權利金,圖利遠雄事證明確,建議將馬英九與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偵辦。馬英九、李述德和遠雄企業集團紛紛叫冤,批評廉政會不實指控。大巨蛋案已演變為各說各話的“羅生門”。到底孰是孰非,外界眾說紛紜,但島內輿論認為,雖然真相有待厘清,但廉政會在沒有聽取當事人(馬英九和遠雄企業)的說明之前,就單方面作出判斷,有違程式正義。

  大巨蛋體育場曾是許多臺北市民的期望,但在柯文哲眼中卻是“吃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1991年在臺北市棒球場舉行的中華職棒總冠軍賽因大雨而延遲,當時現場大批觀眾齊喊“我們要巨蛋”,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遂指示臺北市府規劃興建一座類似日本巨蛋的能遮風擋雨的室內體育場。但每當新市長上任,政策也隨之改弦易轍,大巨蛋的誕生可謂一波三折。

  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國民黨籍的臺北市長黃大洲已規劃在關渡地區興建大巨蛋,但後來連任落選,關渡大巨蛋也胎死腹中。後來陳水扁當選臺北市長,大巨蛋地址改在黃金地段松山煙廠舊址,但由於土地所有權問題而受阻。直至2006年馬英九在第二任市長任期終於與遠雄企業簽署興建大巨蛋的合約。然而,多年來大巨蛋經歷移樹爭議、古跡保育、“監察院”糾正等風波,迄今仍未完工。今年柯文哲上臺後,即把大巨蛋興建事宜定調為“官商勾結大弊案”,更揚言“拆蛋”。當時已有輿論批評臺北市府“未審先判”、“先射箭再畫靶”。

  最近由臺北市政府成立的廉政會出爐了一份調查報告,言之鑿鑿地指控馬英九在臺北市長任內,同意遠雄企業不用付權利金便可營運大巨蛋,有私相授受之嫌。但遠雄企業表示,雖無須交權利金,但提出六大回饋,包括大巨蛋每年市府可免費用於公益活動10天、小學生參觀門票8折等,加起來相當於權利金的1.6%,遠超過招標須知上的1%。此外,國民黨議員爆料稱,謝長廷任高雄市長時,高雄巨蛋承建商也不用付權利金,更沒有回饋。

  據悉,馬市府當年曾因遠雄變更協力廠商而主動廢約,但當時的陳水扁當局3度撤銷馬市府的廢標決議,加之遠雄向“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不讓馬市府重新招標,後來馬市府只得與遠雄簽約。因此臺北政壇傳出,遠雄能蓋大巨蛋,可謂扁一手促成。

  柯文哲上任後即大動作調查前市長馬英九、郝龍斌主政的大巨蛋、美河市、雙子星、松煙文創及社子島等開發案,由於今年正值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藍綠廝殺的敏感時刻,讓外界浮想聯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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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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