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新領導人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的有關兩岸關係部分,提出過去沒有講過的“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成為一些人士進行正面解讀的根據。對此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24日發表評論說,如果蔡英文真有這些誠意,對兩岸關係、臺海局勢當然都有極大助益,然而,事實卻未必如此。蔡英文的就職誓詞開頭即為“余必遵守‘憲法’”,沒有念出這一句,就不能完成就職,既然念了,那麼在演說中再講一次又何妨?
如能被大陸解讀為蔡英文間接承認“一中憲法”,何樂不為?這又如何能證明她改變了自己講過的“我的‘中華民國’不包括長江、黃河”?臺灣“憲法”還明文規定教育文化應發展“民族精神”,蔡英文當局卻在上臺後的第一時間,就宣佈廢止原國民黨當局符合民族精神的高中歷史課綱。
所謂依據兩岸條例,試問,如果蔡英文不講出這一句,那麼民進黨昂局的兩岸事務要依據什麼呢?“依法行政”,除了兩岸條例之外無它。既然做都得做,那麼講一下又何妨呢?如能被大陸解讀為沒有悖離“一國兩區”,從而緩和兩岸關係,無異是無本生意,只賺不賠。
蔡英文演說中多次提“這個國家”。這些反映的是什麼心態呢?對兩岸關係又有多少正面意義呢?如果欲以既有“國號”作為“臺獨”的殼,臺海局勢即不可能和平穩定。蔡英文、民進黨都應為人民福祉,尋求與大陸建立政治互信。廢止課綱即為負面行動,民進黨更在“立法院”推動修改“公民投票法”,欲將“領土變更列”入公投議題。此皆抵銷了蔡英文口中的“憲法”、兩岸條例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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