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香港《文匯報》12日刊出署名文章說,臺灣海峽兩岸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至少有三大好處。期待該項機制越早設立越好。
文章摘錄如下: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就進一步發展兩岸關係提出六點意見。他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和平發展框架。他並表示,兩岸可以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
筆者認為這是好事,而且是大好事。此建議值得臺灣當局慎重考慮,期待該項機制愈早設立愈好。
建立機制 三大好處
海峽兩岸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至少有三大好處:一是利於和平統一,可將兩岸關係牢牢地穩定在“一中原則”、和平發展框架之內,期能早日達成協定;
二是利於遏制“臺獨”氣焰,穩定臺海局勢,為兩岸政治談判營造良好氣氛,減輕軍事安全顧慮;
三是利於兩岸軍人、軍隊互訪交流,減少國防經費開支、整合國力資源,以堵住外來勢力干預,共禦大中華的統一國防。
胡錦濤提出,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接觸交流,談判結束軍事對峙狀態,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這表明兩岸中國人有責任共同終結兩岸敵對的歷史,竭力避免再出現骨肉同胞兵戎相見,讓子孫後代在和平環境中攜手創造美好生活。
整合國力 共策國防
儘管目前兩岸對軍事安全互信機制這一概念的理解存有差異,但為尋求雙方的共同點,必先具備建立機制的情感基礎、民意基礎、互信基礎——“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換言之,惟有認同和堅持“一中原則”,雙方便可商談建立機制的內容和方法。由於該機制具軍方身份,相信有權威性,較易及時解決各種軍政問題,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程式時間的耗費,做出更多更大貢獻。
對兩岸的融合肯定也會有許多方方面面必須考慮,擇其要者,例如地位問題、“國際空間”問題、對外名稱問題、軍隊及軍售問題、“外交”和“邦交”問題等等,問題不但多,而且複雜,要談判數年方有結果。
因此,在談判和簽訂和平協議之前,如能先有一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藉以解決軍隊及軍事等重大問題,實在不失為善策良策。筆者認為,即使尚未簽訂和平協議,只要建立了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兩岸的和平肯定也會獲得保障。
和平保障是為首務
構建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是在“尚未統一”的狀況下,在法律上正式結束敵對狀態,使兩岸關係邁向一個和平合作、共同繁榮的新境界。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可隨之設立,在內容上持開放態度,方法上採靈活務實,程式上先易後難。
兩岸軍政界人士可先商談一些雙方已有共識的問題、一些最緊迫的事務性問題、一些非敏感的非傳統的安全問題等,務實探討,積累共識,培養互信,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通過務實協商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解決此一棘手的軍事難題。(林友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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