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二代健保內容之種種缺陷,引發了社會群起鳴鼓而攻。臺灣《聯合報》今日刊載社論指出,健保是臺灣社會安全的柱石,亦是島內建設中的重大成就;健保不能倒,應使它更健全地屹立不搖。
全文摘編如下:
臺“衛生署長”楊志良拼了頭上一頂烏紗帽,好不容易排入“立法院會”審查的二代健保,卻在朝野兩黨“立委”的強力杯葛下鎩羽而歸;儘管如此,“蠻牛署長”此役仍然功不可沒,畢竟使得擱置已久的二代健保重見天日。
其實,二代健保內容之種種缺陷,引發了社會群起鳴鼓而攻,可謂是更大的功德。因為,倘非如此,行之多年而備受稱道的健保制度中暗藏的諸多嚴重弊病不會暴露在陽光下,受到最嚴厲的檢驗,也將永無徹底改正的機會。如今,種種缺陷已以極富戲劇性的方式公諸民眾之前,等待民眾投以最周延、公平而有效的藥石加以矯正;機不可失,千萬別失之交臂。
從一代健保到審議中的二代健保之諸多缺陷,經過日來各方的批評,已逐漸明朗;但自抨擊者所提出的論點,到各相關部會所作的辯解,令人眼花撩亂,不僅理不出一個清楚的頭緒,許多主張還相互矛盾捍格,治絲益棼,到最後若推出一個非驢非馬的版本,終究還是解決不了問題。
然而,目前的健保保費乃依薪資所得高低計算,上下之間可相去數倍,但醫療品質及費用卻一律平等,顯然也是由高所得者補助弱勢投保者的社會福利設計。但如此設計,又將全部重擔置於受薪者肩頭;令更富有乃至不勞而獲的炒房炒股大戶坐享其成,反較所得稅更不公平。
除了偏低的所謂“基本保費”獨厚資本利得者之外,為彰顯保險特性的眷口保費計算方式,亦使健保的不公平性格外嚴重。在二代健保草案中引起軒然大波的所謂“虛擬所得”,其實早已存在於目前的健保制度之中。以一個月薪十萬的受薪者而言,若除配偶外尚有子女二人,則三名眷屬每人都設算1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虛擬所得”,全戶共40萬元做為計算基礎;相較於此,二代健保設算虛擬所得之後,這一保戶全戶的計費基礎僅17280元,何者更不公平?因此,有學者指出,若健保嚴重虧損被迫改以當局稅收彌補,或許反而會使健保更為公平。
厘清這些問題之後,我們必須指出,健保制度的修正不可違背的幾項基本原則:其一,為維護社會保險的本質,應向每一投保者收取“基本保費”。其二,為發揮社會互助精神,財力大者應扶持相對弱勢者,依個人總所得乘以一定比率的“補充保費”應力求公平合理;不僅股利、利息等資本利得要納入,執行業務所得、分紅、獎金等也不宜豁免。其三,由於臺灣稅制有重大盲點,土地與股票交易所得一概免稅,但資產多寡為劃定貧富的重要基準,故應以不動產、股票等資產總值做為調整相關保戶“基本保費”的權數,使坐擁數十戶房產或數千萬股票者不致誤當貧戶對待。
依此設計的健保制度,人人都為健保付出代價,但能力大者多付以扶持能力弱者,盡可能避免任何遺漏與不公。健保是臺灣社會安全的柱石,亦是島內建設中的重大成就;健保不能倒,應使它更健全地屹立不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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