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選會”19日討論通過第13任臺灣地區領導人與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合併舉辦。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社論指出,合併選舉嚴重考驗臺灣的“憲政”運作。 臺當局應依據目前情勢發展,制定配套措施,積極展開“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的“立法”程式等問題。朝野未來仍須溝通協商、尋求共識,研議是否透過“修憲”手段,來化解合併選舉造成的“憲政”捍格及空窗期等問題。
全文摘編如下:
一如預期,“中選會”最後拍板定案,確定2012年“總統”、“立委”選舉將合併舉行,民進黨表面痛批,其實是樂觀其成。可以說,臺灣史上首次的“總統”、“立委”合併選舉已經箭在弦上,這不但衝擊朝野動員的選舉型態,也對明年島內的“憲政運作”造成很大的考驗。
這次“中選會”決定合併的最主要根據是,合併選舉可以節省經費,選民不用在短短兩個月之內兩次奔波投票所,更可減少政治動員,避免無謂內耗;確實,這些都是合併選舉的優點,依照“內政部”民調,高達六成一的民眾贊成合併選舉。
臺灣年年選舉,不只民眾深受其擾,有識之士也擔憂,短期的選舉壓力讓政治更民粹化,讓當局、“國會”無法理性的規劃、討論政策;如過去的“軍公教課稅”,規劃多年,但一碰到選舉就緊急煞車,一直到去年才定案;“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屢推“二代健保”都受挫,他氣得宣稱,臺灣最大的問題,就是年年選舉。
因此,除了“中選會”決定合併選舉,馬當局強調將進一步改革簡並選舉,原則上未來選舉將兩年一次,一次選“中央公職”,一次選“地方公職”,將2014年前原定的七次選舉,簡化為二次選舉,此一大方向無可厚非。
然而,制度性的因素完全卻不應被刻意忽視。首先,針對“總統”選舉與就職之間,長達四個月,即使如“中選會主委”張博雅所說,“憲法”與法律對當局運作有明確規範,即使政黨輪替也不會有“憲政”空窗期問題,但一個遵“憲”的看守當局,能不能因應全球化隨時出現、快速蔓延的危機,如新流感、通貨膨脹、金融風暴等,都令人相當懷疑;更別說,過去兩次政黨輪替都曾出現看守當局安插人事、銷毀資料等作為,如果一個不遵“憲”的當局,可以看守長達四個月,對臺灣體制的風險將難以估計。
其實,這四個月之所以稱為“憲政空窗期”,還不只是危機處理的能力而已,而是牽動更重要的“憲政”時程。因為,依“憲政”慣例,內閣必須在2月1日新“國會”開議前提出總辭,“總統”必須重新提名閣揆,如果馬英九順利連任,國民黨也能維持“國會”過半多數,狀況相對單純;但假如馬英九並未順利連任,即使“國會”過半,屆時,內閣依慣例總辭,“舊總統”是否具有提名的正當性?
“總統”若想要將這個決定留給“新總統”,可以參考另一個“憲政”慣例,2008年1月民進黨“立委”大敗,張俊雄率內閣依“憲政”慣例提出總辭,當時的陳水扁退回總辭,並以“非憲政義務”等五點理由,重建“憲政”慣例。只是,當時“新總統”尚未選出,“總統”尚有退回總辭的正當性;相對的,2012年“新國會”就職的同時,也已選出“新總統”,敗選的現任“總統”是否有足夠的權威可以退回內閣總辭,都是相當棘手的“憲政”問題;更別說,如果是國民黨同時輸掉“總統與立委大選”,馬當局可能真的要空轉四個月。
依照目前情勢發展,即使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總統”、“立委”合併選舉已經勢在必行,朝野政黨的亡羊補牢之計,則是積極展開“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的立法程式,規定未連任的“總統”及內閣,不得任用調遷公務員、並凍結重大政策變更;只是,這仍非治本之道,朝野未來仍須溝通協商、尋求共識,研議是否透過“修憲”手段,來化解合併選舉造成的“憲政”捍格及空窗期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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