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陳雲林與江丙坤交換協議文本。當日,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臺北就海運直航等簽署協議。 新華社記者邢廣利攝
對於兩岸是否應建立經貿合作架構的議題,臺灣《中央日報》網路版今天的一篇社評給出了肯定的答案。社評認為:兩岸之間確實應該建立一個經濟架構,使兩岸經貿可以形成一種有秩序的交流,有高附加價值的交流,這是企業各界所樂見的發展方向。
社評說,海峽兩岸是否也該像大陸與香港那樣簽訂CEPA、建立經貿合作的架構,一直是島內企業各界關心的問題,特別是在國民黨今年拿回臺灣的執政權、全球又遭逢金融海嘯侵襲的當下,這個問題再度成為兩岸各項研討會的議題。
由於臺灣各界對所謂的CEPA有不同的看法,更有人擔心類似的協議會矮化臺灣的主權,或者說把臺灣“香港化”,社評認為,兩岸之間是否有必要建立經貿合作架構以及這個架構如何建立,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如果兩岸之間有建立經貿合作架構的必要性,那如何架構雙邊協議以避免“香港化”,應是可以協商解決的問題。
對於兩岸之間究竟有無建立經貿合作架構的必要性,社評認為,兩岸之間的經貿交流可以從量、質、與秩序三方面來看。首先從量的方面來探討,無庸置疑,兩岸貿易與投資的金額,過去十幾年來都不斷在成長,代表兩岸經貿關係日益密切。
質的方面,主要是從策略與互補性來觀察。像過去,臺灣主要是傳統產業到大陸去發展,接下來是電子業,這裡就可以看出臺灣在策略上如何運用大陸發展的階段來做為競爭的優勢。而大陸,也因為臺商早期資金、人力、以及管理制度的投入,在經濟發展上得到了相當的幫助。
然而,任何兩個經濟的經貿交流,不能只從量與質來看,還要從管理面,或者說是秩序面來觀察。建立經貿合作的架構,主要的目的就是讓兩岸的經貿交流可以透過某種機制,一方面解決經貿交流的問題,另一方面再促進經貿交流的進一步成長。今天大多數國家或地區都已是世貿組織的會員,但彼此之間也積極尋求籤署自由貿易協議(FTA),其道理即在於此。
社評說,今天的兩岸經貿交流,因為缺乏一個架構,資金、人員、技術等等的交流都受到限制,而這些限制也阻礙了兩岸經貿交流的成長。另一方面,企業往往為了經營而有避開政府管制的門路,以致于政府無法得到真確的經貿交流數據,業者碰到了問題,也只能自行承擔可能的風險。因此,兩岸之間應讓建立一個經濟架構,使兩岸經貿可以形成一種有秩序的交流,有高附加價值的交流。
社評認為,這种經濟架構,可以循序漸進來規劃,最終則是朝一個共同市場的方向來前進。觀察世界歷史進程,成功的合作模式都是“經濟為先”,並依據“由易入難、由簡入繁、互惠多贏”的原則進行,歐盟整合的經驗亦是如此。社評認為,蕭萬長所提示的“兩岸對等、共同協商、市場擴大”,實可做為洽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的基本原則。根據媒體報道,第四屆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將在上海舉行,雙方應該可以透過這個平臺,就建立經貿合作架構事宜,集思廣益,建立共識,作為明年兩會協商的重要議題,相信這是企業各界所樂見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