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舉國上下高呼“教育去行政化”“校長摘官帽”之時,深圳大學飲了“頭啖湯”———本月起開始實施人事制度改革,實行全員聘任制,改革後全校都將“無官”,校長則相當於CEO,不再是正廳級幹部。(《新快報》9月17日)
深圳大學的改革讓人聯想起10年前在我國985高校所推進的全員聘用改革,具體的操作細節有差異,但思路基本一致。然而,眾所週知,985高校的改革並不成功。分析起來,全員聘任制的失敗,主要在於思路出錯,不應該是提高所謂效率,而應該是建立按照教育規律和學術規律辦學的基本管理制度,同時缺乏兩大基本前提。
其一,學術共同體評價。教師的聘任,無疑發生在學校行政與教師個體之間,但對教師的評價,卻不能由行政操作,教育與學術的評價權應該歸屬教師共同體,而所有高校在推進全員聘用時,採取的還是行政主導,因此,對教師的考核指標,就是各項可以突出辦學政績的行政指標,包括發表論文數、申請課題等情況,這直接把教師們變為“學術民工”,同時也造成學術的急功近利,一些堅守理想的教授反被邊緣化。
其二,學校校長職業化。教師的聘任,要不受行政制約,除了行政交出評價權之外,還應該實行真正的行政權與學術權、教育權分離,這就是行政官員(校長以及學校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從利益回避出發,不能再從事教育與學術研究,為自己爭取學術資源。在過去10年中,各高校並沒有推進這一改革,其結果是近年來評選的國家教學名師,80%有各種行政頭銜,去年的100位名師中,校座就有20位;新當選的兩院院士,也超過80%有行政職務。這對教師的教學與學術積極性打擊是致命的。
深圳大學此次改革,力圖在去行政化方面有所突破。比如,行政部門的正副處長和政府的正副處長脫鉤,設立三四級崗位,規定院長、副院長都是教師崗位,不是官,均由教師擔任;學校成立“布衣教授人事委員會”,由13名普通教授把關人事,等等。
深圳大學校長“摘官帽”,這是符合改革方向的,然而,這也不是深圳大學說不是就不是的,要取消大學的行政級別,需要組織部門、教育部門對學校撥款方式、校長遴選方式、學校管理模式進行統一調整、部署,否則,就是“換湯不換藥”,或者名義“取消”,實質“套用”———國企改革與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都是前車之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