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范冰冰道歉不如主動“封殺”

時間:2010-11-08 13:53   來源:新華網

  截至昨晚8點,615位網友參與了《現代快報》“曲美下架,范冰冰該不該道歉”的主題調查。調查顯示,85%的網友認為范冰冰應該道歉;83%的網友稱自己不相信明星代言的產品,因為很多明星完全是唯利是圖,他們的代言行為完全不負責任。(11月4日《現代快報》)

  《現代快報》開展“曲美下架,范冰冰該不該道歉”的主題調查,是對曲美下架事件的呼應,也是對范冰冰的鞭笞。而調查中85%的網友認為范冰冰應該道歉,則更加表明范冰冰在這一事件中的影響及責任非同小可。范冰冰站出來道歉,可以說既是輿論呼聲,也是她自己所應做出的正確選擇。

  然而,我又認為,針對范冰冰的種種表現,要求她道歉無異於與虎謀皮。

  曲美下架事件發生後,作為該產品代言人之一的范冰冰進行了回應——與其說是回應,不如說是撇清責任。首先,她強調代言手續齊全,給人一種責怪藥監部門把關不嚴的感覺。其次,她說代言初期試用了3個月,似要表明自己是認真對待代言的,也是帶頭使用該產品的。此外,她稱代言合同已結束,則更像是在告訴消費者,曲美下架及其產生的任何問題,均與自己無關,要找你們找廠家去!

  而更讓人噴飯的是,聽說不少消費者是看了范冰冰的代言廣告,才決定使用曲美的,范冰冰的代言人竟然故顯驚訝地說:“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嗎?”

  沒有影響力,人家憑什麼花大錢請你去代言?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你看,代言的產品出了事,還這麼振振有詞,大言不慚。既然這樣,指望她痛痛快快站出來道歉,可能嗎?就算她毫無誠意地被動道歉了,又有啥意思呢?

  所以說,我的觀點是,對於范冰冰這樣缺乏誠意,藐視一切的藝人來說,別用“喊道歉”的方式寬容她,不如主動而全面地“封殺”她,讓她嘗到被大眾唾棄的滋味。比如,媒體能否不再報道她的消息,電影院、電視臺能否不再播放她參演的影視作品?作為觀眾,能否不再當個明星去追她、捧她?媒體上有她的消息,不去瀏覽;影視作品中有她的身影,不去觀看;同時,利用網路輿論優勢,廣泛掀起責乏浪潮,看她還敢拿公眾的情緒不當回事!(孫仲)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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