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品豈能得意于“邊罵邊看”

時間:2011-08-22 13:31   來源:新民晚報

  近日,某電視臺的節目《我給兒子當孫子》在網上大熱,節目中的“啃老”兒子讓觀眾和網友大感憤怒,甚至發起“人肉搜索”。然而,網友和媒體都找不到這個“許峰”,直至“許峰”不堪壓力,自動現身。原來,他竟然是製作公司找來的群眾演員,本人是某物業公司的保安,而扮演節目中被“啃老”的父親一角的,是他的同事。

  輿論譁然。製作公司卻很“淡定”:節目是真人真事,嘉賓不方便出面,就找演員來演;很多此類節目都是這樣做的。如今,選秀類、相親類、調解類電視節目充斥熒屏。雖然很多節目以“真人真事”為賣點,但同類節目多了,“真人”資源難免缺乏。至於“真事”是否存在,也只能任製作方空口說白話。

  有種說法:每個地方檯幾乎都要選一次秀,相一場親,面一輪試,燉一碗養生湯,編一段離奇人生,湊一場親情惡鬥……何以如此?無非是這些節目能賺取高收視率。為了吸引眼球、製造話題,相親男女的擇偶觀越“雷”越好,家庭矛盾的衝突等級越高越好,因為觀眾往往越罵越要看。也難怪《我給兒子當孫子》的演員被頻頻煽動“再狠一點”“再可憐一點”。

  一切都是為了收視率,要有收視率,就要娛樂化,就要讓觀眾看得感官刺激、忘乎所以。不管是大笑、大哭、大罵,觀眾都通過節目宣泄了情感,滿足了“八卦”的慾望——例如看調解類節目,你到底是記得矛盾內容多一點,還是調解內容多一點?

  電影也是如此。一切都是為了票房。為此,就要放棄一些看似曲高和寡的主題,加入更多商業娛樂元素。至於一些所謂大片的劇情如何“腦殘”,完全沒關係,反正觀眾是邊罵邊看。

  滿足公眾的娛樂需求,達到放鬆身心的目的,不是壞事,這也是文化產品的重要功能。然而,文化產品還有傳播知識和教化社會的責任。收視率和票房並不是一切,讓觀眾邊罵邊看、越罵越看,也不值得推崇。娛樂化的文化產品要有嗎?當然要。但同時,我們的文化產品能不能再多元化一點、多層次一點?文化產品要滿足公眾需求,卻不等於一味迎合;更何況,公眾的需求也是多層次的。嘮一嘮別人的家常之外,也需要充實頭腦、滌蕩心靈。而得意于“邊罵邊看”,更是自毀口碑,終究會被厭倦、捨棄。

  近期,並非沒有好的文化產品。比如小成本電影《鋼的琴》。有趣的故事,幽默的對白,講述了一代人的快樂和辛酸。只可惜,這部在國內外獲獎的電影,在本市僅有五家影院放映。令人深思的是,筆者前往購票,需提前一天才能買到,這是否說明,為觀眾提供一定思考空間的作品,並非一些人想像中那樣不受觀眾待見?

  媒體文化研究者波茲曼在《娛樂至死》中擔憂,電視把“所有的內容都以娛樂的方式錶現出來”,並認同赫胥黎通過《美麗新世界》表達的觀點:人們感到痛苦的不是他們用笑聲代替了思考,而是他們不知道為什麼笑以及為什麼不再思考。

  文化產品,不僅要給觀眾帶來笑聲,有時也需要有一張嚴肅的面孔。這是所有文化產品製作者的社會責任。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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