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的出版業空前繁榮,年產圖書達到20多萬種。琳瑯滿目的圖書給了讀者選擇的機會,也增加了選擇的難度。面對種類繁多的書籍,我們常常感到無所適從。“暢銷書排行榜”似乎有效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可是,近期頻頻爆出的書商通過“打榜”等手段扭曲圖書排行榜的消息,讓讀者不禁擔心:這排行榜能有幾分真實?當排行榜異化為“打榜”、“買榜”時,其價值又何在呢?
排行榜既是文化產品,又是商業產物,但從本質上說文化秉性不能被修改,更不能被裹脅。如果商業利益和潛規則主導了排行榜,那麼,就意味著其淪落成了廣告,成了攫取商業利益的籌碼,而不是客觀純粹的公眾選擇讀書的指引。
排行榜的異化要求我們探尋商業利益和文化屬性之間的平衡點。一方面要兼顧到可能的利益,另一方面,更要保證排行榜可能的導向性,不能赤裸裸地違背排行榜的初衷和原則。問題的關鍵在於,當下的暢銷書排行榜已經發展到了商業利益壓倒文化產品的程度,當各種利益糾葛在一起的時候,才產生了公眾的不滿。當暢銷書排行榜成為攫取商業利益的工具時,進入公眾眼簾的排行榜已經不是本來意義的排行榜了。
書籍一直都是以文化產品的面目出現,只有進入文化消費時代,暢銷書才有了消費品的性質。客觀地說,暢銷書排行榜僅僅是一個工具,本身並沒有好壞之分。如何利用好這個工具,使出版者和受眾得到雙贏,保持暢銷排行榜自身的客觀性,是我們應面對的課題,正因為如此,不能讓暢銷榜以“打榜”的名義對讀者的智商進行侮辱。
與其在榜單上下功夫,還不如多花些力氣在做書上。做書是做生意,也是做文化,這才是理性的姿態。無論是編輯,還是出版社,在商業利益面前低頭,置職業操守和傳播文明的責任于不顧,實在是一種南轅北轍的行為。
只見利益不見文化的“買榜”現象應得到糾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