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駕被判處拘役的著名音樂人高曉松獲釋。有媒體稱,高曉松獲釋後,將繼續在勵志節目“中國達人秀”擔任評委(11月8日《北京日報》)。
據說,對於高曉松能否繼續擔任“中國達人秀”的評委出現了爭議,主要有三種說法:一是支援論。法學專家遲夙生對高曉松繼續擔任評委持贊成態度:“我們一直在努力讓刑滿釋放的人不要受到社會的歧視,高曉松也不能永遠背上包袱。”高曉松在庭審時的態度誠懇,同時也已經受到了相應的刑事處罰,“大家又喜歡他,為什麼不可以呢,所有的人都可以諒解。”二是質疑論。有人認為,高曉松的酒駕行為對社會產生了無法改變的惡劣影響,他繼續做評委,對成人來說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對青少年來說,會出現道德價值判斷的混亂。三是有條件論。認為高曉松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必須要有社會責任感,他向法庭認罪後,還應該向孩子們道歉,“取得青少年的原諒,我覺得這才是一個圓滿的結局。”媒體輿論認為,高曉松由“階下囚”向“座上客”轉化前,就需要一個了斷前事、開啟新路的明確交代。
我以為,高曉松繼續擔任評委,並沒有太大的障礙。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這裡不存在法律障礙。需要研究的是,這裡是否存在道德障礙。應該說,作為評判別人的人,雖然不一定是道德模範,但起碼也應該是一個符合基本道德標準的人。高曉松醉駕入刑說明他在道德上存在瑕疵。問題在於,任何在道德上失足的人也應該得到救贖。在這一點上,高曉松的表現是有目共睹的。事發之後,他多次表示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並對受害者積極賠償。他在派出所寫下“永不酒駕”的承諾書,在法庭上拒絕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在監獄中翻譯、讀書、譜曲、悔過,這些認罪態度和補過行為,體現了一個公眾人物應有的擔當,也因此得到輿論讚揚和公眾諒解。而高曉松的回歸則驗證了該節目“相信夢想,相信奇跡”的勵志口號,犯錯的人依然可以實現夢想。
以上議論的內容,都屬於“實體”性質。問題在於,從程式上看,究竟誰能決定高曉松當評委。我以為,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公眾,高曉松刑滿出獄,法律的懲處已經結束,他依然成為一個面對公眾的名人。公眾是否依然需要他、接受他、原諒他,就是最重要的標準。不應該再有一個什麼權威,高居於公眾之上來行使否決權。事實上,許多觀眾已經表達了對高曉松重出的期待。問題在於,公眾的意志如何在具體的操作中得到落實。實際上,最後決策者可能是《中國達人秀》劇組,最多是東方電視臺吧?他們的決策依據,除了節目的需要,也應該包含商業的動機。
我的判斷是:高曉松復出當評委,沒有懸念。(殷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