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一結束,足管中心職業部就忙著2月9日將在河北香河基地舉行的中國足協會員代表大會,其中議題有“管辦分離”。令人奇怪的是,身為足管中心副主任的于洪臣,直接擔任職業聯賽理事會主席不僅難避“內定”之嫌,更與“小中心、大協會”的體制改革相悖。(見2012年1月31日新華網)
委員會變身理事會,部門越來越多,改革越來越複雜——中國足球“管辦”不易“分離”更難。
作為球迷,有一小串疑問,身為足管中心副主任的于洪臣,還未在中國足協擔任職務之時,卻直接擔任職業聯賽理事會主席,有何妙招避開“內定”之嫌?是否同“小中心、大協會”的體制改革相悖?又如“解讀”原計劃改革後的足管中心將只負責政策規劃之初衷?既然“管辦分離”初衷即為削弱足管中心插手聯賽事務的諸多權力,為何如今又“插足”?一旦中超委員會和中甲委員會擴編為職業聯賽理事會後仍歸足管中心領導,改革大計是否淪為空談?諸多的疑問未破解之前,敢問國足路在何方?
說實在的,不光是球迷疑慮過多,就連諸多足球業界專家對於“管辦分離”的前景並不持樂觀態度。更何況,“俱樂部早就希望聯賽自主經營,就像當年聯合提出組建中超公司那樣。”為何足管中心和中國足協非纏著中國足球不放手?再說,“管辦分離”一是“很難明確是和足管中心分離還是和足協分離”,二是“很難在中超公司層面上得到執行”。
這下總算明白了,為何中超公司距離“獨立的、中國最專業的賽事運營管理公司”這一宏偉目標相去甚遠?最根本的障礙則是由於中超公司無法撇開“最大股東為中國足協”這一“章程性缺陷”,公司董事長也只能由足管中心副主任級別領導擔任——無論足管中心的“管辦分離”口號多麼響亮,健康聯賽商務開發所帶來的巨大收益仍要由足管中心負責支配。
讓中國足球由“圈養”走向“放養”……我們叫了好多年,我們也一直在探索,我們也一直在推進,我們卻始終不敢不願不肯“放手”。
圈養到底好不好?其實這個問題不用筆者回答。打個不文雅的比方,圈養的雞養下的蛋都比放養的少,圈養的馬牛羊就更不用說了,營養無法同放養的相比。
再打個不恰當的比喻,如夫妻關係吧,若另一方總怕對方出軌,精心地將其“圈養”著,相反,說不準那一天還會真出軌,自然地將其“放養”,沒事的準沒事,即便會有點兒事的,單方面“圈養”得再好,也是白費。不管怎麼也只能僅僅“圈養”了身體,卻“圈養”不了心,有何用?到頭來,剩下的也只有淚水。文章中所指的“圈養”和“放養”中的國足,不是指他們的“忠心”和“誠心”問題,而是說要真正地放手俱樂部和相關組織來經營中國足球,讓他們自己來掌握自己的命運,讓他們自己來經營自己的球隊……給予他們足夠的條件——天時地利。當然,適度的管理和監督是必要的。
其實,中國足球真正放棄“圈養”,給予俱樂部十足的“放養”。大有益處。其一,增強了各足球俱樂部之間的管理水準;其二,提高了各足球俱樂部之間的發展空間;其三,採用競爭制度讓球員自覺遵守管理制度;其四,把所有政策和條件都給予各足球俱樂部讓其自由發展;其五,給予足球俱樂部“放養”的同時實行“淘汰制”的管理模式;其六,官方管理部門適度的監督在把握平衡的基礎上助推中國足球良序發展。
他山之石為何不搬來為我所用?大多數國家的足球隊一直由足球俱樂部自己“放養”長大,根本沒那麼多且龐大的管理機構,自然,管理部門也不用操那麼多的心,而且足球發展既健康又良序。何樂而不為?當然,搬回的他山之石能否成為自己的“美玉”,這裡面既有技術,還有藝術,更有學問,而不是搬回來砸自己的腳。
“現在有足管中心、足協、聯賽理事會還有公司,誰和誰分離都不清楚,改革越改越複雜,部門也越來越多,原先很簡單就能解決的問題,現在可能會變得很麻煩。”從球員們的抱怨聲中,我們似乎讀懂了他們的心聲——放手吧,給我們自由,讓我們輕鬆自然地奔跑在遼闊的綠茵場上。
值得一提的是,足球運動或足球比賽僅僅只是一種體育項目,最多上升到體育精神或體育文化,足球不是武器、不是工具、不是兵艦……請不要給足球賦予太多的民族使命感和責任精神,足球不是一個國家民族復興、國家富強、地位提升、國力展示的工具。
今日之中國足球若想躍升為亞洲,甚至世界足壇的“勁旅”——國足反假“圈養”需真“放養”。如果連這點兒足球生存的基本要素都做不到的話,一切大話皆是空談,所有美夢全是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