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境外影視劇只是一種“烏托邦想像”

時間:2012-02-15 13:21   來源:紅網

  日前,廣電總局通知要求,各電視頻道不得在黃金時段(19:00-22:00)播放境外影視劇。通知要求引進境外影視劇的長度原則上控制在50集以內,各電視頻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視劇,不得超過該頻道當天影視劇總播出時間的百分之二十五。(2月14日《人民日報》)

  又見廣電總局“禁令”,網友早就打趣了:我們真是一座“只禁城”啊!的確,一直以來,看到“禁令”、“限制”等詞彙,我們總能聯想起廣電總局忙碌辛勤的身影。據不完全統計,去年廣電總局就有“六大禁令”——控煙令、限制穿越劇和四大名著翻拍、停播購物廣告、限娛令、限廣令、黃金檔播放穿越與後宮與涉案三種類型的劇。而今年才開始,又是專家審查,又是限制境外影視劇,廣電總局如此忙碌,的確可申請“勞模”了。

  廣電總局自身上演著“禁令狂想曲”,但聽的次數多了,人都會審醜疲勞,一旦疲勞了,聽話的人也就少了,那這樣層出不窮的禁令,又有什麼實際用處呢?換言之,禁令從來都只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戰術”,禁令一來,天朗氣清;禁令一松,或者又有新禁令了,註定會上演按下葫蘆浮上瓢的尷尬。廣電總局顧得了這頭顧不了那頭,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既然發禁令如同打補丁,偶爾用用即可,為何如今有些人這麼迷戀呢?

  只有一種可能,即這樣的招數,能夠滿足一些人的權力暢想,以契合他們的某種道德想像。英國著名哲學家卡爾·波普爾在《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一書中寫到:“烏托邦往往是一種國家想像,這種國家想像在激進者手中變成一個終極標準,來衡量一切行為的善惡。”從禁令頻發的現實來看,廣電總局的某些官員,患的正是這樣的一種“烏托邦想像”。畢竟,如今資訊技術這麼發達,限制境外影視作品,往往只是一廂情願的臆想。

  這樣的禁令,更似一種“為禁令而禁令”。英國著名小說家毛姆說:“為藝術而藝術,不會比為喝酒而喝酒更有意義。”為禁令而禁令,同樣如此。本來,我國《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遺憾的是,廣電總局的指揮棒,總是不斷地發揮“烏托邦想像”,指引你我沿著它的道路前行。

  此次限制境外影視劇,實則是一種不自信的寫照,其顯然是擔憂國內影視劇無法“東風壓倒西風”,便有了這麼不自信的“限制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廣電總局是承認自己的產業技不如人,既然如此,又何苦不給予自由的創作空間呢?文化的繁榮與發展,從來都是以自由創造為前提的,如今“技不如人”,便採取排斥的方式,確叫人摸不著頭腦。

  如你所知,限制越多,越是阻礙文藝的發展繁榮,影視劇同樣如此,今天禁止翻拍,明天限制穿越,後天又如何如何,這般氛圍下,哪可能還有真正潛心創造的劇作人呢?大抵是研究廣電總局口味的時間比寫劇本的時間更長一些。自然,我從來都不覺得穿越劇和影視劇有多少精華的成分,但我們必須寬容地看待“糟粕”的存在,如此,有一天我們才能看到真正的精華作品,而動輒就是封殺,可能會準了一兩次,但更多時候,不過是用來剿滅不符合自己心意作品的手段。

  更何況,在自由空間之上便有自由創造,繼而誕生真正強大的國產影視劇。當國產影視劇拿得出手,且可以與外來影視劇一爭高下時,我們還需擔憂境外影視劇麼?可能如今影視劇是“西風壓倒東風”,但只要我們有足夠空間的自由創造,這註定只是一種成長的陣痛。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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